贵州省罗甸县地处贵州南部边陲的红水河畔,聚居着布依、苗、瑶、汉等二十多个兄弟民族,总面积3009.6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26.2万亩,境内山地和丘陵分别占总面积的85.8%和9.7%,全县辖26各乡
(镇)、271个村民委员会,总人口30余万,其中农业人口28.6万,农村劳动力17.63万人。罗甸县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弱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1998年被列为国家级贫困县。每年有城镇待业青年、社会失业人员、下岗分流职工近2000人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4.5万人,大量富余劳动力闲置,既影响脱贫致富,又影响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1995年以来,我县为抓好这方面的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大胆尝试:一是指导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二是指导培训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三是组织劳务输出跨省区就业;四是有针对性组织在职年轻干部、大中专毕业生、村干部、农村优秀青年、下岗职工到沿海发达地区打工学习锻炼,学习当地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培养新型的乡土人才,使我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先后培训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8.16万人次,劳务收入累计达4.5亿余元,基本解决了全县7万个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1999年,被国家劳动保障部确定为全国农业劳动力流动就业重点监控县之一,对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我县农业和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经济欠发达,仍有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闲置,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进一步抓好开发就业,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农民收入,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积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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