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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试点工作进展(2001)
2002-05-14

    自2000年9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新疆召开全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座谈会以后,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试点工作在部和省厅的指导帮助下,取得了一定进展。

具体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试点项目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各县、区要按市政府承市政办[2000] 151号文件规定,本着政府统一领导,劳动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办的原则,成立县、区政府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局,负责试点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各乡镇由主要领导负责,以劳动服务站为依托,相关部门参加,成立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为办公室,负责本乡镇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服务工作。

    各行政村由支部书记或村长为第一责任人,以劳动服务所为依托,负责本村试点项目的具体组织工作。

    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本行业负责试点项目的部门和负责人。

   二、设立专项资金,为试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市政府设立承德市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专项资金,以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资金来源:市计委将引项目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列出专项资金每年20万元;市财政局将此项目列入年度支出计划,2001年划拨20万元,以后每年10万元;将市级掌握的扶贫款划出一部分,纳入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每年划入20万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开发就业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的支持;扩大此项目实施重大意义的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捐赠等。

    此资金建立后,要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此资金主要用途为:试点项目的办公费、业务费、全市试点工作人员培训费、特困农民培训的补助费等。

    各县、区也建立试点项目的专项资金,其来源和主要用途可参照市级专项资金的办法。

    三、印制《承德市国家级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操作手册》

    为了尽快使全市各试点项目机构工作人员了解试点项目的意义、内容、方法、要求和目标,指导全市试点项目的开展,印制《承德市国家级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操作手册》,将国家七部委和省、市有关开展试点项目的文件、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全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2001年工作安排、我市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点项目的工作目标、全市试点项目组织机构、加入集团化培训网络的学校名单等印制成册。上报国家和省试点项目指导小组办公室、市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下发各县区、乡镇、行政村和培训学校以推动试点项目工作的开展。

    四、统一印制《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为了保证我市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转移培训的质量,突出试点特色,将此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以市国家级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统一印制《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统一发给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的农民,并凭此证书统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考核发证工作。

    五、充分发挥现有培训机构的作用,实行集团化培训机制

    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市现有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农广校、成教、职教和各培训实体的作用,在自愿的基础上,分别与市各各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加入集团化培训协议书(试样附后),承担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转移培训任务。凡加入集团化培训网络的单位,在其达到一定的办学条件和规模时,可确定为“承德市劳动就业定点培训基地”;可充分利用我市各级项目机构工作网络招生;各经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要将其作为劳动力人才资源的蓄水池,优先向其提供劳动力市场职业需求信息和用人信息,优先推荐其毕(结)业学生就业。

    六、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市的试点项目工作

    将基础较好,已被确定为国家级试点的丰宁县和平泉县分别做为我市转移培训和返乡创业的试点单位,平时工作中重点加以指导,及时帮助其总结经验,并在全市推广。

    七、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试点项目目标的完成

    按省厅工作目标和我市试点方案要求,今年全市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6.5万人,转移培训6万人。为了确保试点的完成,实现培训与就业有机结合,形成劳动力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培训就业机制,市政府将国家级试点工作项目的实施,正式列入市政府对各级政府和有关行业主客部门的考核目标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稿件来源: 河北省承德市试点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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