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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继续推广、发展农村就业促进项目在我省取得经验和就业模式,缓解农村劳动力就业不充分的问题,继续探索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开发就业的途径,研究制定全省农村就业政策,推动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工作,按照我省实际,初步草拟出发展推广规划。
一、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自1997年以来,中国农村就业促进试点项目工作在我省的部分县区实施、推广,逐步积累和总结了一些经验,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创造了“培训+农户”创造就业,能人扶持农户就业,微型小企业创造就业等五种适合我省农村实际,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扶持就业模式,探索了农村就业与培训相结合的工作路子。二是试点县区通过对166个就业方案的实施扶持农户2969家,安置农村劳动力8588人,参与试点项目农民户均年增加收入达4000多元。三是扩大了试点范围,试点后期在我省九个县区推广了“培训+农户”的创造就业模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农村就业的影响。四是通过建立农村就业促进专项经费,较为成功的尝试了小额贷款在农村就业和就业扶贫中的运做方法及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制约,有一些问题还需认真研究解决,如农村工作缺少全省统筹规划、没有配套的政策和措施、农村就业缺少经费、培训工作没能全面有效的开展、低收入农户就业不充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还较为突出,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二、持续发展、推广的意义和条件
我省试点工作尽管在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开发就业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但还需要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加以探索和研究。我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农村生产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贫困面比较大,富余劳动力多,解决农村就业任务相当艰巨。因此,继续扩大试点,加大示范推广工作力度,让试点经验和成功就业模式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从发展和推广的条件看,我们也有诸多优势。一是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发展农村经济,农村工作是各地、县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我省劳动力已经达到1300多万,其中富余劳动力占30%以上,一些地县甚至达到50%以上,劳动力资源既丰富又浪费。这些富余劳动力普遍希望通过项目试点增加收入,就近就地实现就业,要求迫切。三是地、县、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均比较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这是推广试点成果的组织保证。四是试点县区工作进展顺利,并已取得一些经验,可供借鉴学习。五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必将出现新的就业机遇,这对农村就业试点的持续发展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持续发展、推广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立足省情,按照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劳动力资源为中心,在继续鼓励支持已经进行的试点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的同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将试点经验和就业模式在全省范围内逐步进行示范推广,用五年的时间在全省全面开展农村就业促进工作。
总体目标:2001年至2005年底,力争在全省9个地、州、市29个县区实施中国农村就业促进方案1068个,每年213个;扶持农户18000户,每年3600户;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人,每年3万人;安置农村劳动力15万人,每年3万人。基本形成全省农村开发就业的工作框架。
具体工作目标:一是完善一批模范乡镇劳动服务站,加强其促进就业的功能,并总结推广乡镇劳动服务站帮助农户就业和提供技术培训的典型经验。二是基本形成部门协调配合,共同促进农村就业的机制的形成和政策的制定,汇集各方面的资金,在推广县区建立农村就业促进专项经费,长期发展,滚动使用。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积极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四、持续发展、推广计划及主要活动
2001年至2005年五年时间内,试点地区由原4个地州市12个县区扩为9个地州市29个县区,具体计划如下:
2001年起开始力争在9个地、州、市的10个县区的乡镇扩大试点,其中平凉1个、天水2个、陇南1个、武威1个、张掖1个、临夏1个、定西2个、庆阳1个。
2002年试点县区再扩展7个,其中平凉1个、陇南1个、武威1个、张掖1个、酒泉1个、临夏1个、庆阳1个;
2003年试点县区再扩展12个,其中平凉2个、陇南2个、张掖2个、酒泉2个、临夏2个、庆阳2个;加原来的12个共41个县;
2004―2005年各推广地区在督促指导各县区继续做好工作的同时,再把剩余的县区扩大进来,并着重做好调查研究、总结评估以及制定贯彻农村就业工作有关政策;
2005年以后,在全省全面开展农村就业促进工作。
主要活动:
1.继续建立完善推广工作协调指导机构。
2.制定总体方案及各县、区实施计划,选择确定农户和具体就业方案。
3.举办有关人员培训班,指导县区按计划实施就业方案。
4.督促县区和乡镇劳动服务站具体执行扶持农户创造就业的方案、组织相关使用技术培训。
5.建立并管理农村促进就业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农村劳动者就业。
6.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推广县区进行监测、评估。
7.开展相关的基础调查和理论研究。
8.召开全省和县区推广经验交流会、政策研讨会,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及时研究制定政策。
五、持续发展及推广的保障措施
(一) 组织管理
1.推广各地、州、市就业机构设立或确定实施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农村就业工作、包括资金的筹集与管理、方案审定与报送、方案实施、监督与评估、工作人员培训、推广经验总结与报告等工作。
2.有关县、区和乡镇由有关领导牵头,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农村就业工作。
3.构建省、地、县、乡四级管理体制和工作架构。建立层层负责制度,形成上下互相配合,各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 制定科学的就业方案
1.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注重与科技项目相结合,与扶贫项目相结合,对市场、环境、交通等因素做深入细致考察,所选择的就业方案必须符合当地实际,有发展前景,农民愿意并且有积极性,才能扩大影响。
2.就业方案要包括和反映以下基本内容:能够创造就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农户原来的收入水平及就业状况、预期达到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3.确定农户的选择标准。一是相对低收入者,具有自己从事劳动的空间和时间;二是愿意从事家庭经济活动或开办小企业,并有具体方案;三是遵守规定并能与小组其他人员合作,无需太多指导就能按要求工作。
4.明确选择方案的办法与步骤。一是由乡镇劳动服务站对农户进行调查,广泛征求农户意见,进行方案的初选工作;二是方案应由农户提出,包括打算从事的活动、成员的资金投入、准备借款数额、创收的可行性、还款方式与期限等;三是推广县区应配合地、州、市项目实施机构对初选方案进行调查,按照有关方案内容审核初选方案,报省厅项目指导小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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