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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聘用台、港、澳人员在津就业办理就业证程序
2004-06-04

  一、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需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填写《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二份(用人单位盖章):

  2、用人单位聘用台、港、澳人员申请函(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

  3,台、港、澳人员的个人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工作经历,中文打印,
用人单

  位盖章);

  4、台、港、澳人员任职的聘书或任命书(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

  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  (正本及复印

  件);

  6、台、港、澳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华侨办理就业手续参照以上程序办理。

  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需四个工作日。

  二、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延期需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延期,应在就业证有效期满前30天内办理。

  l、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延期申请函(说明原因,延长期限,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

  3、填写《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二份(用人单位盖章);

  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  (正本及复印

  件);

  5、《港澳居民华侨暂住证》  (正本及复印件)。

  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延期需三个工作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s号

  电话:23269358  23269359    传真:23269358

  网址:www.cnthr.com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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