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需聘雇的台、港、澳人员从事的岗位是用人单位有特殊需要,且内地暂缺适当人选的岗位。
2. 有劳动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机构开具的,在辖区内招聘不到所需人员的证明,或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进行公开招聘三周以上,仍招聘不到所需人员。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