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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政府也在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政策。近几年来,制造业用机器代替人工,就业岗位全球竞争激烈,许多企业将资本转移到东欧,出现断层;导致德国本土需要劳动力减少;企业面对降低成本、提高质量、能力创新的压力,对雇员提出了更加灵活的工作安排,要求员工必须是适应能力很强的人,企业采取了①工作
量大的超时加班(休假日)②不定时灵活机动的工作③建立一个工作时间账户,最后换算成员工度假时间。从雇员看,他们希望自己的工作能够灵活一些,便于今后安排自己的业余生活。由于企业和员工的变化,人员租赁业便可以灵活的施展其灵活性。
在1972年德国劳动力市场首次出现了由瑞士人开办的人员租赁公司,当时由于政府的限制和人们的不理解,发展十分缓慢。近几年来,人员租赁公司在帮助解决企业紧缺人员和失业人员再就业起到了重要作用,逐渐被政府所认识,受到雇主、雇员的欢迎。
目前,德国有人员租赁公司4300个,2003年营业额为55亿欧元,利润8%左右。10%的租赁公司所租赁人员超过100人,大部分在50人次左右。德国人员租赁从1995年至2000年呈上升趋势;2003年中期由于经济下滑,租赁人员需求减少,主要体现在机械、电子行业。
德国租赁人员占全部就业人数的1%,其中女性为20-25%,男性75-80%;在签订租赁合同的人员中60%是处于失业状态,其中10%的人是从来就没有工作过(大学生)。客户分布比例为,传统工业、手工业67%;农业3%;商贸10%;服务业13%;其他(护理、工程师)10%。
德国人的最低工资由于行业与行业、部门与部门不同标准也不一样,一般技术工人13-16欧元/月,东欧国家的技术工人是其工资的一半。
德国、荷兰租赁人员由临时合同转为正式合同比例为:德国30%、荷兰35%。
德国共有4300个租赁公司,其中15家大公司占50%的市场份额。
德国租赁公司大部门是个体公司,工作人员5人左右,租赁人员100个左右,其老板大都是从大公司跳出来单干的,活动范围仅局限于当地。公司地点要么在人才聚住区,要么在大公司附近。
租赁人员在行业中所占的比例:金属和电子行业各占7%;辅助人员占32%主要是季节性需求,没有技能要求,工作简单,价格便宜,只是一个数量需要。主要部门在工业生产部门,手工行业;管理和办公室人员占13%主要是组织、管理和办公室人员;服务行业占12%
主要是护理、服务、仓库工人;技术行业钳工、机器工占18%;其它行业占6%;特殊情况(医疗、保健、工程)占5%。
人员租赁公司男女比例:男77%,女23%。性别差距大的原因有:行业限制(如电工,男性多);劳动市场上求职女性少;时间上、地域上妇女不易满足要求。
租赁人员平均就业时间:盈利公司就业时间平均低于6个月,2%人员工作时间长于一年,2003年60%人员工作时间短于3个月。
劳动力市场平均就业时间为9—12个月,这主要是因为劳动局为了避免频繁换人,易于建立稳定的雇用关系,而对工作时间作了规定。
平均租赁时间:人才服务公司租赁时间平均3个月/次。
由于德国带薪假期较长(6周/年)、再加上企业有一些季节性工作,或正常工人因生病、歇产假,企业可采用人员租赁的方式来进行正常的生产,以达到降低费用和风险的目的。一方面采用人员租赁,企业可以超时工作,而付费较低;工作时间可以相对灵活,使得机器最大负荷运转。对于企业来讲,从人员租赁公司租用人员,虽然会多出15-20%的费用,但企业与租赁人员没有法律关系,不用付工资附加费,对于租赁人员生病或者度假,企业完全没有风险,所以总体上还是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对于租赁人员来说,工作虽重要,但并非全部,受租人可能也希望工作时间相对灵活,以方便安排业余时间。人员租赁,适应了企业与租赁人员双方的要求,近十年来,受到双方欢迎。
对于租赁人员来说,德国经济不景气,无论何种形式,哪怕只是工作一段时间的,总是一种形式的就业,而且这可能又是一种新的机会;也许通过这段时间的租赁,可能最终以固定形式就业;对于学生来说,可以利用假期挣学费、生活费;对于有孩子的人来说,这种方式可以同时兼顾小孩;突然被解雇,在新工作之前,到租赁公司工作作为过渡期;想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去或新参加工作,到租赁公司机会就比较多。
人员租赁公司对失业者是一个机会,在德国失业者很难申请岗位,但是通过人员租赁公司就相对容易得多。只要进入人员租赁公司,就不再是失业状态,在有稳定收入的同时,还会有更多的就业机会。时间不能超过一年,若想继续租用,中间必须有间歇期(为工作时间的25%),这主要是为保证租赁人员的同等利益,让企业能够正式雇用。但目前德国已经允许无限期租用,但要同资方商谈价格,这价格可能低于正常雇用价格,但比起一般租赁的价格肯定要高。
对于租赁人员价格,德国联邦政府曾建议采取同工同酬,但人员租赁公司为了维持生计,必须盈利,经过协调,德国联邦政府最终采取了劳资双方协商的工资。
根据对一万个租赁人员进行工作动机(多项)统计调查,结果是:13%表示只有一段时间工作;37%表示可以经常换岗位,认识新的人、新的工作;46%表示通过工作能够有意识地学到不同的东西;48%认为可以通过租赁公司了解企业,同时企业也可以了解自己,便于今后正式雇用;57%认为没有选择,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就业。
对于企业在短时间能够快速解决用人需求的办法有四种选择:短期雇人,让在职人员加班,把工作承包出去,租人来干。对于雇人,企业需要打广告,寻求人员,还得进行挑选,花钱花时间。让在职人员加班,一方面现有人员是否干得了,另一方面,加班费用较高,再一方面会影响加班人员正常工作时间的积极性,而且在大中企业中,员工加班不是老板让加就得加的。
鉴于上述各种考虑,企业倾向于人员租赁,因为风险小,速度快。对于企业来说,人员租赁具有双重保险:租赁公司提供人才,有质量保证;对于租赁人中若生病,不能干活,企业不用付费用,而且租赁公司会重新找人替代,不会造成新的人员短缺。
德国对一千个企业统计,企业采用人员租赁的目的,86%的企业认为是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到人员短缺或赶工期;72%纯属传统意义上的租赁(替代生病、产假或度假人中员);38%是由于季节性工作的需要;20%属于开发大项目前对人才的需求;18%想正式雇用人员,但采用先租赁的方式,而后决定能否正式雇用;14%企业由于项目或工作需要而雇人;10%属于有意识地减少正式员工的数量。
德国在人员租赁与欧洲其它国家相比,还只是刚起步,预计8-10年内,德国租赁市场将翻2-3倍。(郭新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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