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就业服务>>>再就业援助
 
 
天津市将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制度
2005-01-10
    到2007年,天津市将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制度。

    社会救助:建设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巩固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实行转移支付资金专户管理
,因地制宜地探索多种供养形式。社会优抚: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比例,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完善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社会统筹政策,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水平。社会福利:围绕城市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和老年人对社会福利服务的需求,大力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事业,完善财政社会福利资金逐年递增制度。

 

稿件来源: 天津劳动保障网

 
·相关文章
云南省城市低保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10-19
辽宁省大连市全面构建社会救助体系07-14


 
[ 关闭窗口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