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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关于转发开展2005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5]3号)
2005-01-17

  各盟市劳动保障局,二连市、满洲里市劳动保障局:

  现将劳社厅明电[2004]3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劳动保障部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2005年“两节”期间,由盟市牵头,在本辖区内组织一次再就业援助周活动,时间为春节前一个月。

  二、再就业援助周活动的重点工作
对象是“4050”人员,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四送一落实”活动为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办实事。

  三、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内部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再就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把再就业援助周活动搞得有声有色,见到成效。

  四、请各盟市于2005年2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以文字形式报自治区就业局失业处(报告内容主要有:时间、地点、主办单位、主要活动方式、主要措施、活动成效),以便汇总上报。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厅

  二○○五年元月四日

 

稿件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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