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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关于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的通知
2005-04-30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和已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就业,满足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劳动者的迫切需求,决定在各省辖市市区开展以“满足企业急需,服务技能人才”为主题的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开展面向技能人才和用人单
位的专项就业服务,实现岗位需求与技能人才的合理匹配,促进技能人才就业。

  二、实施主体

  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协调教育部门、各类院校、新闻媒体积极参与。

  三、活动时间

  2005年5—7月。

  四、服务对象

  急需技能人才的各类企业、各类院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者。

  五、服务主要内容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1、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牵头组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就业训练机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实施。

  2、会同教育部门、各类院校及社会培训机构,积极推进职业指导进学校工程,开展学生毕业前和培训学员结业前的职业指导,选派优秀职业指导人员进入高校开展职业指导,将职业指导纳入各类培训机构的技能培训课程安排计划。继续实施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强化技能培训,协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3、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宣传。重点宣传这次活动的宗旨、方案和主要内容,宣传技能强国、技能强省、技能强市、技能强企的理念,宣传公共就业服务的职能和当前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宣传活动开展的进度、取得的成效等。

  4、协调财政部门或筹措资金保障活动经费。

  (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1、加强宣传。面向企业、院校毕业生和技能劳动者,深入用工企业、各类院校和培训机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等方式,并借助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技能岗位对接活动,营造社会声势。

  2、建立技能岗位信息库和技能人才信息库。主动与企业联系,了解企业用人需求,全面收集技能岗位需求信息,建立技能岗位信息库。加强与各类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协作,广泛收集院校毕业生和技能劳动者信息,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库。

  3、开展日常职业介绍服务。通过服务大厅、新闻媒体、院校媒体、街站广告、互联网站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技能岗位和技能人才信息,提供供求双方查询信息和互相联系的便利力式。在服务大厅开设专门窗口,为招用技能人才的企业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为院校毕业生和技能劳动者提供失业登记、档案托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条龙”服务。凡要求招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劳动者的企业,可免费发布技能岗位信息。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定点培训机构举办的技能培训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 者,可免费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相关信息渠道发布个人求职信息。对参加政府免费培训的劳动者,要主动提供岗位,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4、加强职业指导服务。开展对企业用人的指导,帮助招聘企业了解当前劳动力市场形势与相关政策。转变用工观念。确定适宜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策略。加强对求职者和登记失业人员中技能劳动者的职业指导,了解其职业特长或所学专业,根据相关技能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要至少提供1次个别职业指导,主动为其提供岗位信息和推荐服务。

  5、召开专场招聘会。利用学生毕业前后求职集中的时间,与教育部门、各类院校及培训机构协作,组织一批招用技能人才的企业,举办面向院校毕业生和技能劳动者的技能人才专场招聘会,合理科学匹配技能人才和技能岗位。

  6、开展青年职业见习活动。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创造条件,确定一批见习基地,优先组织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见习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经费,适当给予见习补贴。

  7、在为企业提供招聘服务的同时,结合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需求,开展多方面服务。对用王较多、信誉可靠的企业,要大力向社会宣传,积极为其牵线搭桥。探索采取会员制、就业联盟等方式,对企业开展精细服务。加强与其他地区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交流,开展跨地区的招聘和职业介绍服务。针对技能人才特点,探索网上职介、远程招聘等新的服务方式。

  (三)就业训练机构

  1、将培养技能人才作为重要的培训目标,积极开展各能技能培训。将职业指导纳入技能培训课程,加强对技能劳动者的职业指导,对参加政府免费培训的,要在培训期间安排1次个别职业指导,并积极与职业介绍机构联系,免费为其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2、积极与职业介绍机构沟通协调,针对当地缺口大的技能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培养和定单培训。加强与职业介绍机构的协作,建立完善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匹配的运行机制。

  (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1、充分发挥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和作用,对辖区内的院校毕业生和技能劳动者开展摸底调查,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库。加强宣传,引导院校毕业生和技能劳动者到正规的就业服务机构求职择业。

  2、登门走访,主动开展对院校毕业生和技能劳动者的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大力开发社区技能岗位,积极开展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六、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将此作为推动就业 服务新三化、实行人本服务、促进培训就业紧密结合,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的新举措,认真抓好。要加强领导,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2、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5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省劳动保障厅,5-7月组织实施,7月底前将活动总结和《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情况》统计表报省厅。省厅将根据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导。郑州、开封、洛阳3市作为本次技能岗位对接活动的重点城市,自5月起每10日书面向省厅报工作进度。

  3、要积极探索各种活动方式,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措施、做法要积极及时报省厅,省厅将通过再就业工作简报、新闻媒体等形式对各地好的做法、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发布。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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