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敦化市国企改革和并轨试点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就业服务局从2006年10月11日开始至10月末,将对全市在3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1175名国有企业试点并轨人员办理领取失业金相关手续,并于今年11月份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余8924名国有企业试点并轨失业人员,计划于2007年和2008年分别纳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的50%。这部分并轨试点的失业人员,在没有享受失业待遇前都可以享受3年的社保补贴政策。(就业局 张 伟)
稿件来源: 敦化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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