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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评估标准(试行)
2007-01-05

一、保障措施落实情况(15分)

评估

项目

评估

内容

评分

标准

评分

方法

加强

领导

(5分)

1、将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纳入了劳动保障部门目标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目标责任制;(2分)

2、加强与政府财政、人事、编制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保证了政策到位和资金落实;(1分)

3、完善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内部分工和协调机制,明确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能,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2分)

1、未纳入目标管理、未建立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不明确,视情扣1—2分;

2、人员编制和资金不落实,各扣0.5分;

3、内部分工不明确、工作不协调、职能发挥不好,视情扣1—2分。

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

 

组织

实施

(8分)

1、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2分)

2、召开了有关会议,安排部署了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的工作任务;(2分)

3、举办了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骨干培训班。(2分)

4、制定了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自查方案,开展了自查,并按时上报了自查报告。(2分)

1、没有实施方案,扣2分;

2、没有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扣2分;

3、没有举办培训班,扣2分;

4、没有自查方案和未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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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

宣传

(2分)

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专栏等,加强了对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和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的宣传。(1分)

宣传形式单一、宣传不深入,视情扣1—2分

查看有关资料。

 

二、就业服务制度化建设情况(30分)

评估

项目

评估

内容

评分

标准

评分

方法

失业

人员

登记

制度

(5分)

1、完善了城镇失业登记办法,建立了覆盖城镇各类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2分)

2、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切实掌握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健全了基础台帐,基本实现了计算机动态管理;(2分)

3、加强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内部相关失业登记工作的衔接,构建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有机联系的工作流程。(1分)

  1、未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扣2分;

  2、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未建立基础台帐和未实现计算机管理,各扣1分;

  3、未建立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有机联系的工作流程,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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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再就业

服务

制度

(5分)

  1、公共职介机构落实了对城乡求职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的政策;(2分)

2、将公共就业服务资金足额列入了财政预算并形成了制度性安排;(2分)

3、增大了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失业人员的免费就业服务,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的投入。(1分)

  1、免费职业介绍政策和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未全部落实,各扣1分;

  2、当地公共就业服务资金未列入财政预算,扣2分;

  3、未按规定支付失业保险基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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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

群体

再就业援助

制度

(5分)

1、形成了重点抓好就业困难对象援助工作,及时帮助困难对象再就业的帮扶机制,建立了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即时岗位援助制度;(2分)

2、设立了针对困难群体的公共就业服务项目,采取个性化服务与专人帮扶相配套、日常救助和集中救助相结合等多种办法,为困难群体再就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服务和帮助。(2分) 

3、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大型集中性援助活动2次以上(1分)

  1、未建立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即时岗位援助制度,未实行“承诺制”的,视情扣1—2分;

  2、未细化援助项目、采取个性化服务与“一对一”专人帮扶相配套、日常救助和集中救助相结合的,视情扣1—2分;

  3、少一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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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项目

评估

内容

评分

标准

评分

方法

基层

平台

就业

服务

制度

(5分)

1、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已建成公共就业服务的基层窗口;(1分)

2、实现了基层平台就业服务的基础台帐、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四个统一”;(2分)

3、广泛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2分)

  1、未建成公共就业服务基层窗口,扣1分;

  2、未实现“四个统一”,视情扣0.5—2分;

  3、未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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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培训成果制度(5分)

1、完善并落实了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补贴办法便于操作。(2分)

2、有效落实了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形成政府出资购买就业服务和培训成果的新机制。(3分)

  1、政策不完善,补贴方法烦琐不便,视情扣1—2分;

  2、应该落实的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未能全面落实,或资金补贴存在问题,视情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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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就业

服务

统筹

管理

制度

(5分)

1、对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0.5分)

2、统一制定公共就业服务方案,统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1分)

3、明确并统一公共就业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0.5分)

4、辖区内统一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及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2分)

5、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窗口统一实行与服务绩效挂钩的工资或奖金分配办法;(0.5分)

6、对公共就业服务项目的实施成效实行统一评估,并与资金分配挂钩。(0.5分)

1、规划不统一、布局不合理,扣0.5分;

2、未制定统一服务方案,基本服务项目不全, 视情扣0.5—1分;

3、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不统一、不合理,扣0.5分;

4、未建立实现县(市、区)网络全覆盖,扣1分,未连接到街道和重点社区,扣1分;

5、未实行与服务绩效挂钩的工资或奖金分配办法,扣0.5分;

6、未统一评估服务成效,并与资金分配挂钩,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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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就业服务专业化建设情况(40分)

评估

项目

评估

内容

评分

标准

评分

方法

服务

功能

多元

(10分)

1、拓展服务方式。面向不同的下岗失业人员群体,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开展免费就业服务。地级以上城市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立起“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室和职业能力测评室,并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4分)

2、拓展服务内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积极拓展有当地特色、有针对性的服务内容;(3分)

3、拓展服务项目。在完成公共就业服务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发人力资源管理代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派遣等有偿服务项目,发展市场化的延伸服务。(3分)

  1、未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未建立职业指导室和职业能力测评室、未发挥作用的,视情扣1—4分;

2、未开展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等拓展性服务,工作无特色的,视情扣1—3分;

3、未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代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派遣等市场化延伸服务,视情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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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方式

人性

(10分)

1、简化服务手续,开展了“一站式”服务,服务态度热情诚恳;(3分)

2、规范服务程序,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实行“首问责任制”、主动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和服务进程定期反馈等服务方式;(4分)

3、完善服务设施,合理布局服务场所,营造便利、舒适和人性化的服务环境。(3分)

  1、未开展“一站式”服务,态度不热情,视情扣1—3分;

  2、服务程序不规范、未实行“首问责任制”、未开展主动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和服务进程定期反馈等,视情扣1—4分;

  3、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场所布局不合理和服务环境不够人性化,视情扣1—3分。

查看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民主评议和实地检查

 

评估

项目

评估

内容

评分

标准

评分

方法

服务

队伍

专业

(10分)

1、制定了培训计划,在3年内对从事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的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政策业务和操作技能轮训;(2分)

2选派了业务骨干外出学习考察,写出的学习考察报告针对当地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措施和建议,应用于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1分)

3、完善了职业指导人员、信息分析人员和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考评办法,实行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县级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取得职业指导或信息分析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地级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至少要有2名职业指导师和1名高级职业指导师,有1名以上信息分析师。(3分)

4、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至少有1名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社区劳动保障组织至少有1名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2分)

5、各级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人员要持《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素质资格证书》上岗经办业务。(2分)

1、没有制定培训计划扣1分;未对工作人员普遍开展轮训,视情扣1—3分;

2、未选派业务骨干学习考察,未提交考察报告,考察学习后工作无起色,视情扣1—2分;

3、没有建立职业资

格证书制度和考评办法,各扣1分;县级以上从事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没有取得职业指导或信息分析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按占工作人员总比例扣分。其中地级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未达到至少2名职业指导师、1名高级职业指导师和1名信息分析师,每少1名再扣1分。

4、未达到要求的,每少1名扣0.5分,扣完为止。

5、按未持证人员占经办人员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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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手段

信息

(10分)

1、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前台服务中全部使用计算机,并统一了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应用软件;(3分)

2、地级以上城市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了与省上和辖区内主要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开通了劳动力市场网站,开展了网上招聘求职服务。(4分)

3、加强对信息网络的管理,建立健全了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了失业保险监测制度。完善了劳动力市场信息综合季报和监测分析制度,汇总当地县(市、区)职业供求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依此按季上报职业供求信息分析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3分)

1、前台未全部使用

计算机,未统一软件,各扣1.5分;

2、未建立信息平台、未联网、未开通网站、未开展网上服务,各扣1分;

3、未建立数据库、未建立信息综合季报和监测分析制度、未对当地供求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公开发布,各扣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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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就业服务社会化建设情况(15分)

评估

项目

评估

内容

评分

标准

评分

方法

面向

社会

服务

(2分)

根据社会各类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需要设置服务项目和内容,面向社会提供全方位服务。(2分)

  服务项目和内容不能满足社会各类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需要,视情扣1—2分。

 

实地检查

 

整合

社会

资源

(5分)

1、协调发展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职业培训等社会化服务组织;(1分)

2、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就业服务机构紧密联系,形成覆盖广泛、相互衔接、面向全社会的就业服务体系;(1分)

3、健全职业中介机构的运行规则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退出机制;(1分)

4、同 开展无虚假信息、争创诚信职业中介机构活动,保持劳动力市场良好秩序。(2分)

1、社会化就业服务组织发展不协调,视情扣0.5—1分;

2、社会团体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发挥不好,视情扣0.5—1分;

3、未建立职业中介机构的运行规则、监督检查制度和退出机制,各扣0.5分;

4、未开展争创诚信职业中介机构活动、市场秩序混乱,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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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社会

监督

(8分)

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就业训练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以及各类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机构都建立了人本服务的行业规范,并自觉按规范执行,接受社会监督;(4分)

2、公示了服务程序,公开了服务项目和标准,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4分)

  1、发现一个机构未建立人本服务行业规范扣1分,本条最多扣4分;

  2、未公示服务程序、未公开服务项目和标准、未公布举报电话,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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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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