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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是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全市面积1.6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66.31万人,下辖八个城区和五个县(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杭的外来务工创业人员以15%-18%的速度递增,2006年全市外来务工创业人员已近300万人,其中务工人员近200万人,主要来自安徽、江西、河南、四川、江苏等外省及省内衢州等地。我市集中管理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有序组织和推荐进杭务工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与分散于各城区、街道的公益性职介机构形成了有点有面、功能互补、层次分明、独具特色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一、集中场地、统一管理
九十年代初期,由于民办职业介绍所创建成本低、风险小,民办职业介绍所遍布杭州大街小巷。不少民办职业介绍所的工作人员素质较差,纯粹以赢利为目的,产生从报纸广告栏抄招工信息、虚拟招工信息、超比例介绍等手段牟取暴利。一些用工企业在招工过程中也缺乏严肃性,往往招2-3个人他们也要给多家民办职业介绍所打电话招人。甚至有不法分子利用民办职业介绍所审查用工资格不严的情况,钻空子诈骗求职者的钱财,因此求职者受骗上当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地方还形成了一些非法的露天市场,影响了城市交通、社会治安和杭州形象,损害了职介机构的整体形象和信誉,阻碍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发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范职介行为,保护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我市自1998年开始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实行集中场地、统一管理,目前,主城区内59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分别集中于三家劳动力市场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统一的就业服务。
二、规范管理、实行“五统一”
为避免进入市场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再次出现欺诈求职者现象,我们重点抓好市场的规范管理。制定管理力度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要求进入市场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必须与市场管理部门签订《职业介绍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自按照要求做好自己的工作。出台《杭州市民办职业介绍行为规范》来加强民办职介机构日常行为管理,实行职业介绍推荐信、登记表、收费收据、操作规程、收(退)费标准“五统一”,实行职介信息和工作信息计算机管理,所有进入中心计算机网络的单位招工信息必须经过审核,并不能随意修改,要求职介机构为求职者开具的职业介绍信实行电脑打印。实行职业介绍收(退)费标准统一,制定职介服务不成功退款细则,对在职业介绍过程中涉及的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退款规定,并要求在职介场所明显处张贴这一规定和职介行为监督投诉电话。成立专门受理退款事务的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审核求职者的退款申请。民办职介机构还被要求“谁介绍出去,谁负责到底”,职介机构介绍的求职者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拖欠工资,民办职介就要出面与企业协调。减少纠纷,杜绝欺诈求职者现象。
三、实行行业自律、维护双方权益
为实现民办职业介绍行业的自我约束,维护劳动力市场的秩序,保护用人单位、求职者和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三方的合法权益,我市在每个市场内通过民主选举,成立了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自律委员会“五人小组”,专门负责《民办职介行为规范》和收(退)费标准等“约法三章”的监督检查,并根据《职业介绍所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每个月对民办职介机构日常行为进行考核,分值高为优秀职业介绍所,获流动红旗一面;连续两次分值最低的为最差职业介绍所,给予黄牌警告。所有这些考核记录都实行计算机管理,并作为评选“年度优秀民办职业介绍所”和“年度诚信民办职介机构”的依据。从而既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超市式的就业信息服务,也为打击非法职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大大节约了职能部门的管理成本和农村劳动力的求职成本,提升了城市形象。
四、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搞好信用等级评定
根据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有关民办职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我市圆满完成了第一次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精心布置,把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杭州市十分重视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三月份按照部、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制定了《杭州市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杭州市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市就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各区、县(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主任和各市场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并成立了杭州市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全市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审与考核。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市)结合评定工作,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自查、清理和整顿,并就如何组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强化四个意识:一是目标意识,鼓励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踊跃参加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将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作为现阶段工作的重点,齐心协力保证信誉好、服务优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通过A级信用等级评定;一是创优意识,把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作为管理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有效载体,督促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增强服务意识,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优质诚信服务;三是竞争意识,通过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激发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围绕“比、学、赶、超”精神增强自身的服务水平,提高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四是管理意识,通过对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管理,使劳动力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朝着系统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发展。
(二)结合实际、确定标准。由于各省、市的经济发展状况,社会经济结构等实际情况不同,各地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模式、经营规模等也不尽相同。杭州市乃至浙江省大部份城市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均是实行集中场地、统一管理,市场实行统一服务项目、服务规程、服务设施、操作软件、信息发布和收(退)费标准,日常管理实行行业自律,所有服务记录、监督检查记录和月度考核记录等实行计算机管理。但民办职业介绍所的规模却不大,有的民办职业介绍所是夫妻店,有的是亲属合办,职介所人员规模绝大部份只有2-3人,职介场所面积也不大,均只为市场内的一个20平米左右的摊位。这些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软、硬件指标均与《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指标有一定的差距。为搞好这次全国性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我市通过召开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按照《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坚持客观、科学的原则,结合杭州实际,以“诚信服务”为前提,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中个别指标项进行了变通,确定了我市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A级评定标准及AA级推荐标准,制定评分表,进行统一评定和推荐。
(三)从严把关、统一审核。在明确了统一的信用等级A级评定标准及AA级推荐标准后,我市在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坚持从严把关,邀请各市场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自律委员会“五人小组”全程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分为四个步骤,即初评、复评、公示和评定。首先由各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各市场管理部门,根据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参评材料,结合计算机系统中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日常考核记录,按照我市确定的评定标准进行初评;然后将申请材料及各地初评情况报请市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评,领导小组则根据参评材料,进行统一评分,将达到评定标准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省厅推荐参加AA级评定的民办职介机构名单,最后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确定为2007年A级信用等级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报上级部门备案。截至2006年底,集中于我市城区及各县(市)劳动力市场内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170家,根据机构自愿参评的原则,通过各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各市场管理部门初评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105家,最后通过市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复评并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杭州市2007年A级信用等级民办职业介绍机构97家,并拟向省厅推荐参加AA级评定的民办职介机构19家。
(四)营造氛围、宣传到位。为大力宣传开展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我市通过当地报纸、电台、网站等媒体进行专题报告和宣传,组织学习《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鼓励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踊跃参加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营造诚信职介服务氛围,积极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优质诚信的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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