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劳动者就业准入制度,并提出新的要求:学历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不具备职业资格不得上岗,用人单位不得录用。
据悉,山西省将完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制度,加强学校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衔接。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中级以下职业技能鉴定,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经认定,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主体专业毕业的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均可直接参加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考试,并免试部分科目。同时,劳动、教育、人事、工商等有关部门在职业介绍、企业招工和私营、个体工商登记等环节,将严格执行劳动者就业或上岗前接受职业教育的制度。(作者:罗盘)
稿件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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