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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东方路桥集团采取措施维护农民工权益
2006-09-18  

  残疾农民工白进勤年初在内蒙古东方路桥集团评优后,不仅和全体“双十佳”农民工一起出游新加坡、泰国和马来西亚,还带回了集团专门在国外为他买的轮椅。

  作为一家以公路和桥梁投资建设经营为主的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内蒙古东方路桥集团每年雇佣农民工五六千人,高峰时期近万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新民坚信,“只有让农民工真正有了归属感和主人翁责任感,企业发展才会有根本的保证”。因此,企业确立了以人为本,共同富裕的发展宗旨。在这里,数千农民工不仅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而且充分体验了“主人翁”的感觉:集团为他们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工地患了病,集团会及时送钱送药或送医院治疗。2004年以来,集团为农民工发放了310多万元伙食补贴。如今,东方路桥集团的农民工年均收入达到3万元。

  东方路桥集团除了承揽路桥工程,也为实现农民工利益进行着另一种“架桥”。第一座桥,创新管理机制:集团党委在成立民工联队的基础上,先后成立了17个集团员工党支部、12个民工联队临时党支部,使各个地区的300多名农民工党员不但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而且有力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二座桥,激发农民工积极性:每一个联队、每一个农民工都按完成工程量的多少确定报酬。与此相配套的是“绿卡联队”创建制度————具备了一定的施工能力、垫资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联队,通过质量、安全、进度、效益等综合评价,可获得“绿卡”,能享受工程优先、结算优先等优惠政策。

  第三座桥,变农民工为股东:集团2004年开始试点,与民工联队合作组建股份公司。农民工刘军带领的联队率先与集团第四工程公司共同出资200万元,成立了鄂尔多斯市驰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工联队认股100万元,占50%的股份。第四座桥,兴建农民工创业园区:今年6月,东方路桥集团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为园区奠基,规划了办公、住宅和中心广场,总建筑面积达7万多平方米,预计10月份会有99户民工喜迁新居。(陈力)

 

稿件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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