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快我国技工教育发展,培养和造就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技校大赛")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技校大赛组委会决定举办全国技工院校自行研发设备成果展示会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论坛,以及参观考察广东技工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这次活动,集中展示全国技工培训系统在自行研发教学设备、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中取得的优秀成果,交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提高办学质量;集中宣传、树立技工院校品牌形象,进一步扩大技工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广泛收集技工教育系统内先进、实用的教学设备,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充实劳动保障部职业培训多媒体资源中心,为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服务,为提高技工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二、活动内容
(一)技工院校自行研发设备成果展示会。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展示本地区及技工院校自行研发的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教学设备及相关技术成果。展示内容分为三部分:实训装备和教具、多媒体和仿真模拟、校园网络和网络技术。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论坛。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推荐,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以及著名企业家参加论坛,围绕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进行演讲和专题研讨。
(三)大赛观摩和参观考察活动。组织各技工院校领导和相关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观摩技校大赛盛况和参观设备成果展示会,并实地考察广东省技工教育。
三、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委托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在技校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成立"成果展示和论坛"办公室,设在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四、任务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积极参与;要抓住机遇,向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的各级领导和兄弟院校展现本地区技工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灿烂的风采。
(二)各地区要认真筛选本地区展品、精心设计展位,组织选送好本地区技工院校关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的先进经验和优秀论文,展示本地区最优秀的成果。
(三)各地区要珍惜这次集中展示和交流的机会,组织好本地区技工院校领导和相关人员前往参观考察。
(四)各地区请在9月25日前将指定负责本项工作的处室及工作人员名单,电话报组委会办公室(广东省职协)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信息远程处。
联系人:黄文强 电话:020-83566529 传真:020-83561161
联系人:王 静 电话:010-84661065 传真:010-84661060
附件:点击下载
一、全国技工院校自行研发设备成果展示会相关实施细则
二、全国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论坛暨大赛观摩、参观成果展示会、考察安排细则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
全国技工院校自行研发设备成果展示会相关实施细则
一、参展对象和内容
全国技工院校教学教研成果展示(交流)会以技工院校为主,适当邀请社会上一些相关职业学校和企业参加,基本比例为4:1。展示内容分为三部分:实训装备和教具、多媒体和仿真模拟、校园网络和网络技术。展示内容应具有最先进、最具有特色的成果。展示形式以实物(包括仿真)、图片、喷图、文字、音像(投影)为主。
二、展位安排基本原则
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进行展示。
2.所需展位以省、直辖市为单位向组委会办公室申报。申报项目特别优秀的经办公室批准,也可以单独设立展位。
3.每个单位(主要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提供5个标准展位,每个9平方米,共45平方米空间。每个展位配备电源、一个电箱、两个插座、一张桌、两张椅及标准展板,展板高度为2.5米。申请经批准独立参展单位只提供1~2个展位。
4.展位按照展示会的要求自行设计,文字自行编排,音像播放设备自备,如有特殊要求,需事先与办公室联系。
5.参展所有物品由参展单位自行运送,自行安装布展,展示结束后亦自行收回,费用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解决。
6.各参展单位的布局方案及基本要求(如电源照明配置等),必须于2007年10月10日前报展示会组委会办公室,以便统一协调。
7.展示会展位布局平面图,立面图详见附件1。
8.所需参展费用为每平方米200元。
三、展出时间和地点
展出时间定于2007年第2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期间;
1.进场安装布展时间:2007年11月6至8日。
2.展出时间:2007年11月9至12日
3.展出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机械技工学校(广州市白云区江村青草岗)
四、基本要求
1.各省、直辖市应精心组织,统一协调,做好申报和参展,把最优秀的科研成果展示出来。建议各省、直辖市展出内容文字要有前言部分,综述各省、直辖市的基本情况。
2.各参展单位自行配备讲解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人数应提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3.各省、直辖市和独立申请参展单位的回执(附件2),必须于2007年10月10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自行负责。
五、参展评比
对于参加展示的的展品,经参展单位同意,将编制成宣传册,面向全国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进行交流。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展展品进行评比,其优秀作品将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多媒体资源中心,并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官方网站宣传。
六.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五楼广东省职协。
2.联系人:王静(010-84661065)林琪(020-83353315),黄文强(020-83566529)传真:020-83561161
七、参展成本费付款方式和地址
1.费用可通过银行转帐或邮局寄款,并注明"参展成本费"字样。
2.银行汇款
汇款名称: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
开户银行:广州市建行北较场支行
帐 号:44001400113050034231
3.邮局付款
收款人:陈翠兰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五楼,邮编:510060。
附件:1、展示会展位布局平面图
2、全国技工院校自行研发设备成果展示会参展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