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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积极开展工作,他们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法规政策指导,全面提高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等措施,逐步规范监察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加强政务公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两年来,该总队指导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7.8万户,对5.6万户用人单位开展了劳动保障等级评价及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为55.7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00多件,立案5700多件,结案5600多件,结案率98.9%;为13.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4亿元;督促9600多户用人单位为30.9万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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