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0日上午,10多名四川籍民工来到劳动监察支队投诉,称在老乡汪某带领下,来到南京某建设公司《常州中天项目部》打工,项目部经理姓陈,现具体承建项目已完工。因家乡受地震灾害和堰塞湖分流影响,急需回家处理搬迁事宜,由于单位近两个月没发工钱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当他们找陈经理结算工钱时,陈经理一拖再拖,十二天过后他又突然出差了,这下让汪某他们心里一下子没了底,便来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
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接待受理后,及时向支队长洪涛同志作了汇报,并安排黄建萍副支队长负责处理。根据投诉人提供的情况,支队及时与该项目部陈经理取得了联系。经了解得知,根据合同约定,该建设项目是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的,现工程虽然已完工,因尚未验收,目前还有部分余款未支付到位,故4至5月份工资未能及时发放,由于这部分民工大多来自四川地区,由于受到汶川地震灾害和堰塞湖分流影响家中需要迁移,为帮助他们早日回家,该项目部经理正在多方筹集资金,在与发包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陈经理转向外地筹措资金,因外出前没有和他们说明情况产生误解。了解事情经过后,工作人员对陈经理进行了说服教育,并与该项目部南京分公司取得联系,经工作人员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由分公司先期解决资金6万元支付其拖欠的4至5月份工资,返乡路费2774元由其老乡汪某支付,当天下午3点,拖欠的工钱及路费共计62774元已全部发到11名农民工手中,目前他们已踏上返乡之路。他们上车前专程来到劳动监察支队向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并将工资发放清单送交办案人员备案。这起拖欠工资案从受理到办结仅仅用了6个小时,常州市劳动监察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情系灾区民工”的诺言。(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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