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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姜堰:千万欠薪保障金护佑20万农民工
2008-08-05

  7月28日,泰州姜堰市华林房地产公司财务人员来到该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一次性为在某小区住宅楼施工的100多名农民工缴纳欠薪保障金46万元。今年1-7月,该市90%的企业共为20余万名农民工缴纳欠薪保障金1000余万元。

  据悉,姜堰市近年来结合本市实际,率先出台《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欠薪保障金制度》,规定使用农民工的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须向劳动保障部门预存不少于本企业使用农民工月工资总额三倍以上的工资保障金,然后携带工资保障金缴付凭证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否则,建设部门不予批准施工。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6个月,若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方可为建筑企业办理退款手续。同步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代发办法,从源头上杜绝企业欠薪行为。

  近年来,该市采取一套有针对性的措施,从多方面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方面,建立实时监控制度,定期开展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合同书面审查,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监督检查等活动,并将企业工资发放情况与“诚信企业”评审资格相结合,对易发生恶意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和其他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行业采取重点监控、重点监察;另一方面,将民工工资按照种类进行划分,确定了市经发局、教育局、建设局等部门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市欠薪清理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各个责任单位进行督查,对清欠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此外,该市还探索创建欠薪快速应对机制。坚持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电话和12333热线电话“无假日”开通;对企业欠薪采取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的“三快”原则,凡是涉及外省籍民工的案件主动开通讨薪维权“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该市共接受企业欠薪投诉案件13起,为近8000名职工追回拖欠的工资300余万元。该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负责人表示:“民工是最基层的劳动者,他们将很大的精力投入在平凡的工作中,创造出社会价值。我们能做的就是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秩序。”(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稿件来源: 江苏省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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