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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停收劳动争议仲裁费 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
2008-08-14

  记者从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物价部门批准,这个省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即日起不再收取劳动争议仲裁费,此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此举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河北省过去的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为每件20元至50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为300元至3万元不等。据介绍,劳动仲裁费用过高,已成为许多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障碍。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河北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增多,停收劳动争议仲裁费是一项惠民举措。

 
稿件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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