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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至7月25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9部分《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范围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四川省结合抗震救灾工作和劳动用工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各级劳动保障、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工商、安监、农劳、工会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加强了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次专项行动,全省共派出检查人员30990人次,检查用人单位24989户,其中证照齐全单位24075户、证照不全单位914户,涉及劳动者79.23万人。通过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案件7882件,其中7927件涉及行政违法,21件涉及治安管理违法。行政违法案件主要涉及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未依法支付工资、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非法使用童工、违反职业健康卫生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治安管理案件主要是扣留身份证件。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各地依法从快处理,作出取缔决定112件、吊销许可证决定46件、吊销营业执照决定56件、责令改正决定4307件、警告出发510件、罚款出发134件、罚款金额152.17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89334人,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342.79万元,补办社会保险60210人;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25件,清退童工31人;责令6户用人单位退还劳动者被扣押的身份证。(厅劳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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