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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川县灾后”流动仲裁庭”获好评
2008-08-28

  

 

    8月18日,青川县劳动争议仲裁庭将“流动仲裁庭”移到了竹园镇,成功调解了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青川硅砂分公司与职工陈国强之间因工资、劳动合同续签发生的纠纷,明达公司为陈国强支付加班工资4332.13元,拨回其续签劳动合同的申请。至此,明达公司较长时间因职工多次纠集亲友到公司上访致使其无法正常工作的问题得以解决,并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青川劳动争议仲裁院也因多次成功调解涉及该公司劳资纠纷案件且成效显著而收到了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青川硅砂分公司的赠送的“秉公执法办案神速”锦旗。

  “5.12”地震以来,青川县劳动争议仲裁庭克服办公条件差、工作任务重等困难,前移服务,推行“流动仲裁”,坚持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办好案的原则,积极做到及时立案、公正办案、调裁并举,坚决维护好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5件, 社会保险案件6件,工伤待遇1件,医疗保险争议1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近30万元,结案率达100%。(岳光佳)

 

 
稿件来源: 四川省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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