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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2008-08-28

  20日,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全省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出炉: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上线为17%,下线为8%。相关部门将对连续两年经济效益增长但职工工资未增长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湖北省2007年度社会经济发展、2008年度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生产总值、居民消费指数、居民收入、就业状况等因素计算。 

  2007年,湖北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4.8%,涨幅比上年度提高3.2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7397元,比上年度增长14.67%。考虑到今年全省居民消费指数涨幅较高,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增长下线定为8%。

  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8%的下线增长职工平均工资。2007年度经济效益较高、职工平均工资未达到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在13%的基准线和17%的上线区间执行;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当地在岗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工资增长幅度可在13%基准线和8%的下线区间执行。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形式,具有指导作用,但不具有强制力。政府部门发布当地工资指导线后,如果企业不按指导线增加职工工资,职工或工会可以通过集体协商制度,向企业经营者提出涨薪的合理要求。

 
稿件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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