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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目标和职业前景
(一)培训对象:有志于运用心理学技术手段为社会服务,以及希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高职院校毕业生。
(二)培训目标
1.结合职业特点,培养具备独立创业和合作创业能力的毕业生。
2.为毕业生开辟新的更广泛的就业领域,培养各行业急需的专业心理工作者。
3.培养毕业生在其他职业中有效运用心理学技能,提高社会活动能力、竞争能力以及与人合作的能力,力使其保持积极的心态,提升自身心理品质,高质量地工作和生活。
(三)从业方向:心理咨询、企业培训、经营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保险、金融、医疗护理、人力资源、学校心理辅导、社区心理保健以及文化、体育、设计企划、司法、军队等各行业心理健康工作人员。
(四)职业发展前景:据调查,全国心理学服务领域从业人员需求量约为40万人,而现有的心理学从业人员不足3000人,市场需求较为广阔,心理学从业人员正成为备受关注的21世纪的热门职业。该职业具备人文关怀和发展潜质,具备独立创业和合作创业的可能。
二、培训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培训内容
根据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针对高职毕业生的就业发展需求,安排培训课程内容如下:
1.心理咨询师职业基础理论知识; 2.心理咨询师职业体验式操作技能训练;
3.职业心理与创业心理指导; 4.青年心理成长课程。
(二)培训形式
采用远程培训的方式,集国家级远程教育平台、强大的网络支持系统、权威专家多媒体课件、全程化教学服务模式、丰富的专业信息资源、全国性教育管理网络为一体的灵活自主的学习方式。 凡组织毕业生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远程培训的高职院校应设立远程培训辅导站。辅导站不仅为本校毕业生加强心理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更将为所有在校生提供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和职业规划服务。申报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远程培训辅导站的各高职院校可从培训技术支持实施单位:北京华夏赛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华夏心理网www.psychcn.com <http://www.psychcn.com>)下载申请表或通过网站在线申请,经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会同技术支持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1.各高职院校于2003年6月24日前申报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
2.2003年6月24日至2003年6月26日集中进行远程注册。
3.2003年6月26日至2003年8月20日集中进行远程培训。
4.2003年8月24日全国统一组织培训结业考试。 三、配套支持和质量保证
(一)配套支持
1.为组织毕业生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远程培训的高职院校免费培训2名辅导教师和2名技术管理人员。辅导教师和技术管理人员培训拟定于6月下旬在学生自学阶段同期进行。培训后经考核合格,由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CETTIC培训(辅导教师或技术管理人员)合格证书》。
2.参加远程培训的学生可共享网上5000多万字的知识库、案例库、论文库、资料库;800多万字的信息库;每人可获得一套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全国统编教材。
3.有针对性地利用多种职业测评工具及专家讲座等手段全方位开展职业心理指导和创业支持。
4.专门建立“高职心理教育网”即高职系统的心理健康和职业辅导工作网站,并为成为辅导站的各高职院校建立子网,由北京华夏赛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持续的服务支持。
5.根据参加培训的学校分布和学生实际报名情况,准备通过配套多媒体光盘或电视讲座的形式丰富教学内容。
(二)质量保证
1.权威平台和课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远程平台(简称远程培训平台)和由权威专家编辑的网络课件,通过了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组织的专家评审认定,并在全国推广使用。
2.网络大学式培训。培训采用网络分班制、习题作业解答、专家答疑、学员交流互动、信息资料库等丰富的教学服务和管理手段,满足学员多种个性化学习需求。教学课件包含教师介绍、课程安排、学习方法及要点、关键知识点提示、案例情景模拟教学等,实现了整个教学管理过程的现代化和规范化,将为教学质量提供有力的保证。
四、结业考试和发证
(一)考试: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命题,并统一组织结业考试。
(二)发证: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取得证书的学生,可按照自愿原则,根据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的要求,申请参加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其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鉴定时证明其正规培训经历的凭证,也可作为学生参加劳动力市场求职就业的凭证。
五、报名和收费 (一)报名
请各高职院校做好学生参加培训的组织工作,可统一组织学生报名参加培训,也可由学生自己报名。可在6月26日前登录华夏心理网www.psychcn.com <http://www.psychcn.com>填写报名表,或电话报名,交款(邮局汇款、电子汇款、网络银行方式均可)后学员得到确认通知,即可注册开始学习。
(二)收费
参照国家关于远程教育培训收费标准,本次培训对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适当减免培训收费,收费标准为1920元/人。其中,远程培训实施技术支持单位收取培训费用1470元(包括组织管理费、培训辅导费、教材费、配送资料费、配套支持费、报名费、考试费等);高校远程辅导站收取辅导和学员管理费用450元,负责辅助完成部分网上答疑和学员管理工作。
(三)汇款方式
集中组织报名的高职院校,可根据参加培训的学生人数,将培训经费通过以下方式汇款:
1.银行转帐 开户行:北京商业银行北三环东路支行 户 名:
北京华夏赛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7001201090477-54
2.邮局汇款
汇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3号三川大厦108(邮编:100013)
收款单位:北京华夏赛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六、培训实施单位联系办法
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会同北京华夏赛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技术支持实施工作)负责全国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远程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www.osta.org.cn) 联系人:王 鹏、孙
冉 联系电话:(010)84631199转8504/8506 电子信箱:wp0301@vip.sina.com <mailto:wp0301@vip.sina.com>
sunran@osta.org.cn
(二)北京华夏赛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昌盛 周宝臣
联系电话:(010)84280709、84280706、84280728、
84280728(传真) 13911363430 电子信箱:baoming@psychcn.com <mailto:training@psych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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