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分别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统稿会和终审会。在这两次会议上,十余位核心专家对《大典》的类别衔接及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研究,同时对《大典》的版式以及《大典》与国家标准衔接等问题进行了审定。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已完成了最后的修改工作。
定稿后的《大典》共分8个大类、65个中类、410个小类,近2000个职业(细类),约170万宇,于1999年上半年正式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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