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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服装行业协会、财贸轻纺烟草(纺织、轻纺)工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了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速培养高技能人才,在全国服装行业掀起一场“尊重科学、学习文化、苦练
内功、操作大练兵、技术大比武”的热潮,从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服装行业的升级与发展,中国服装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共同举办“九牧王”杯2004年全国服装制作工职业技能大赛活动。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实施,全国决赛暂定于10月中旬在福建省泉州市的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举行(决赛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邮政编码:100742
传 真:(010)85229009 (010)85229019
电子信箱:HYB@cnga.org.cn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电 话:(010) 68592522 (010)68592526
联系人:董秀芝 杨冬旭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865
传 真:(010)68011601
电子信箱:cmqfyc@acftu.org.cn
附件:
一、大赛实施方案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三、决赛名额分配参考表 (略)
四、省级比赛组织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略)
五、决赛裁判员推荐表 (略)
六,决赛选手推荐表 (略)
七、各省服装协会、工会负责人名单(略)
中国服装协会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〇〇四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
“九牧王”杯2004年全国服装行业制作工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国服装协会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承办单位:中国服装协会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3、协办单位:福建省经贸委轻纺行业管理办公室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服装行业协会
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4、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大赛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设协会和工会两个联络点),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比赛工种:服装制作工(男西裤制作)
三、比赛方式:此次大赛的参加单位包括全国服装行业西裤生产企业。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省组织实施(经企业比赛选拔的选手参加省内选拔赛)。经各省选拔的优秀选手,可推荐参加十月份举行的全国决赛。
四、比赛内容:
比赛分成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个部分。理论考试分数占30%(西裤制作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考核占70%。
理论考试培训教材(西裤部分)和西裤操作技术及质量评审考核标准于4月1日前一并下发给各省服装行业管理部门(协会、商会)、省工会。
五、参加决赛选手的条件:
l、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能出色完成生产任务。
3、初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六、评审裁判:
比赛设评审委员会,负责理论考试、专业培训教材和操作比赛标准的制定及综合成绩的评审工作。理论考试由有关专家出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裁判员由省组委会推荐作风好、技术精、裁判经验丰富的人员,经全国组委会考察后聘用。
七、奖励办法:
1、在全国决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奖章和荣誉证书,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获得第一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中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在全国决赛中获得第四名至第三十名的选手,由中国服装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授予“全国服装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并晋升一级职业资格。
3、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组委会授予“九牧王杯2004年全国服装制作工职业技能比赛优秀奖”,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4、对入选全国决赛的选手由所在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对于在此次大赛的初赛、决赛过程中积极组织和成绩突出的省市,授予“优秀组织奖”。
6、对于在此次大赛的初赛、决赛过程中认真积极组织的省市,授予“组织奖”。
7、对于在此次大赛的初赛、决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特殊贡献奖”。
八、经费:
组织比赛坚持节俭的原则。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和有关人员的食宿自理,适当收费,不足部分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补贴。
九、名额分配原则:
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名额分配: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服装生产企业数量多少。
2、根据全国规模以上西裤生产企业的分布情况。
十、大赛活动总体安排:
初赛:从2004年4月份至2004年7月31日,由各省将参加决赛的选手报大赛组委会。企业自身比赛时间由各省自行安排。
决赛:决赛准备阶段从2004年8月至2004年10月初,决赛时间暂定在10月中旬。
十一、比赛要求:
1、品种:男西裤
2、面料:素色毛涤50/50,克重230-280克,袋布为化纤布。
3、比赛工序:男西裤缝纫制作。
4、比赛制作数量:2条
5、规格:175/82A
6、标准:GB/T2666-2001(半套里)
7、设备:
(1)日本兄弟或重机高速平缝机,型号(待定)。
(2)锁边机(待定)
(3)烫台
8、比赛工艺要求:比赛严格按比赛工艺单进行操作,辅料应与面料顺色,缝制商标、洗水及成份标识。
9、检测标准:
(1) 完成时间
(2) 质量情况
(3) 操作方法
10、评审裁判:
(1) 裁判长
(2) 裁判员
(3) 质量评审员
十二、赛前准备工作:
l、决赛使用的秒表统一购置和校对。(省、企业选拔赛自行安排)
2、决赛使用的设备、半成品、辅料由大会组委会负责统一安排。(省、企业选拔赛自行安排)
3、初、决赛期间,安排好参赛选手赛前准备和食宿工作。
附件二
“九牧王”杯全国服装制作工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主 任:蒋衡杰 中国服装协会常务副会长
贾艳敏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席
副主任:邢怀珍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助理巡视员
宋
建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
贾成文 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彭群芳 福建省总工会副主席
陈建新 福建省经贸委轻纺行业办公室主任
陈荣洲 泉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二、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董秀芝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调研员、工程师
张建聪 中国服装协会会员部主任
胡丽玲 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主任
唐湘涛 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副主任
贾伟一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竞赛处副处长
王久新 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杨冬旭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任科员、工程师
管秀华 福建省服装行业协会秘书长
林友峰 福建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双英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务工作部部长
林聪颖 九牧王(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 评审委员会:
主 任:蒋衡杰
副主任:张建聪、胡丽玲、唐湘涛、董秀芝
成 员:4名 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4名
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3名
中国服装协会参加决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为一名。
省级总裁判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利心理素质;
二.一般要求从事服装职业(工种)工作时间较长,并在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方面获得较高声誉;
二.本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裁判工作;
五.能够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六.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熟练掌握竞赛规则,现场运用准确、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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