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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施高职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
2004-05-09

今年江苏将实施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从现在起至11月中旬,江苏省有关部门将集中组织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开展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的职业技能强化培训、创业培训。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按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预测,结合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需要和学生就业意向,为参加培训的合格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服务,对鉴定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通过组织专门的求职招聘活动,力争帮助取得上述证书的培训合格者都能实现自主就业。

学生毕业前强化培训所需费用根据省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核定,主要由教育部门和高职院校共同承担,并核拨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减免50%,减免部分可向同级财政申请补贴。毕业后半年内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持高职院校出示的证明,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纳入失业人员统筹管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继续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为参加职业培训工程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提供进一步培训的机会和技能鉴定服务。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信息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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