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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启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不迁户享受市民待遇
2004-07-21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即日起在银川市正式运行。今后,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该市紧缺或急需专业的各类高级技师以及农业生产急需的技术人才,可不受国界、地域、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因素的制约,通过柔性流动,均可为该市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管理、课题研究、
科研成果转化等智能服务。

  近日出台的《银川市人才柔性流动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柔性流动人才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和参与效益分配的权利。在柔性流动期间,外地人才凭《特聘人才工作证》,可参与该市的各种评比、奖励活动;可申请科研经费资助、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申报科技奖励;可参加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定或考试,参加执业资格或技师等级的评定或考试;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以上职称且属该市紧缺和急需的人才,确因工作需要,本人同意,可不受编制和增人计划卡的限制,以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式调入事业单位;符合该市关于引进人才待遇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政府补贴;在该市创办或承包企业、承办农村产业项目的,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优惠待遇;在该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按规定办理转移、结算;因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可在银川办理出国手续;子女就学按该市户籍对待;如本人要求,可随时办理落户手续;可在该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银川市人才柔性流动若干规定》对市内人才兼职兼薪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各类人才柔性流动时,应当确保不影响本职工作,并维护原单位以及柔性流动服务单位的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各单位在使用柔性流动人才时,均应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为外来人才办理《特聘人才工作证》。任何单位不得阻挠正当的人才柔性流动。

 
稿件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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