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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简介
2006-05-25

  为加速培养大批具有优秀品质和高超技艺的技能人才,引导广大工人钻研技术业务,走岗位成才之路,加大宣传优秀技术技能工人和能工巧匠的先进事迹,表彰他们为企业、为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劳动保障部(原劳动部)从1995年开始,会同当时46个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中华技能大奖"(以下简称"大奖
")和"全国技术能手"(以下简称"能手")评选表彰制度。

  此项活动每年(1998年后改为两年一次)在全国范围内评选10名"大奖"获得者和100名"能手"。从2004年第七届表彰活动开始扩大了表彰范围,"大奖"获得者增至20名、"能手"增至200名,另外还增设了"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对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至今已评选表彰了"大奖"获得者80名,"能手"819名(不包含竞赛获奖人员),"突出贡献奖"111家。目前,"大奖"获得者涉及所有行业和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一制度的实行,对促进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部第7号令《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使这项制度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大奖"和"能手"的表彰和奖励是我国政府对技术工人技术、技能水平的最高奖励,其获奖人员经过国家和省(行业)两级评审产生,是本行业申报职业(工种)最高技术水平的突出代表。为体现层层选拔的原则,"能手"候选人从省(行业)级技术能手中推荐;"大奖"候选人从"能手"获得者中推荐。"能手"除评选产生外,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获奖者中产生。

  这一制度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1997年江泽民同志为评选表彰制度亲笔题字"全国技术能手"。李鹏、李瑞环、吴邦国、黄菊、罗干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亲切接见获奖人员。全国各大新闻单位对此活动进行了广泛地宣传报道,获奖者所在地方、行业和企业也普遍举行了表彰活动。劳动保障部每年均组织"大奖"、"能手"和获奖单位代表出国学习、表演,展示中国技能人才的风采,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稿件来源: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竞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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