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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将组织实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
2006-06-06

  近日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部将组织实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项目。

  在组织实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项目时,劳动保障部将定期调整更新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国家职业资格对应目录,指导学生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结合职业院校教育培训实际,对照职业资格与学历
文凭的不同要求,积极探索将职业技能鉴定与教育培训考试结合进行的方式方法,重点加强学生操作技能的考核。

  劳动保障部要求,考核认证方式要贴近生产、方便职工和学生。对于符合鉴定申报条件,讲究职业道德并且技能水平高、产品质量好、工作业绩优的企业技术工人,可直接进行初、中级职业资格认定。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可在鉴定机构指导下,探索通过视频网络等方式开展远程鉴定。

 
稿件来源: 北京劳动就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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