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报告(内劳社办字[2006)262号)
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报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38)文件要求,成立了分管厅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劳动保障监察处、培训就业处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的我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在8月中旬召开的全区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上,就此项工作做了专题部署:要求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能力建设情况,开展技能鉴定工作情况等情况为主要内容,由各个所站自查并根据评估表内容自我打分,在此基础上,由盟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对本地区鉴定所站进行普查,并将普查情况报告自治区。然后我厅组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抽查。
现将此次普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所站质量普查基本情况
我区是少数民族地区,东西跨度比较大,2002年以来,在全区14个盟市(地区)共审批了202个鉴定所,涉及40多个行业。
从这次普查的情况看,在2002年以来审批过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中,目前有180个能够正常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中比较好的有120个,可以推荐为优秀的20个。其余22个原先曾批准为鉴定所的单位,或是机构变动撤销,或是过期不再承建,还有个别仍有意开展鉴定工作,但条件或手续不符合要求。对于过期、条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我们已经明确撤销其鉴定资格,收回鉴定许可证,防止其冒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名义进行培训鉴定。
总体上讲,全区鉴定所站具有其共同特点:
(一)规章制度健全、鉴定行为规范。各鉴定所都制定了相应规章制度,明确了职业技能鉴定岗位工作职责,各部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规范化,部分鉴定所还制定了具体操作中的技术性文件,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更具体化,达到了有据可依,操作规范。
(二)严格考务管理流程,保证鉴定质量。各鉴定所在审批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部里要求,从国家题库中提取试题,合理布置考场,严格执行鉴定考核规程和考场规则;评卷人员聘用相关考评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秉公评判,成绩上报真实有效,保证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有序的进行。
(三)严格证书管理。各鉴定所证书核发实行专人专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证书的发放权限、证书的管理制度进行发放,不越权发放证书,同时没出现不鉴定乱发证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超范围鉴定和不规范考试,影响了地方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按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 9 9
3)1 3 4号)、《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 9 9 4]9 8号)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 0 0
3]1
8号),对地方与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范围作了明确界定,有利于使证书的管理和制度的推行。但是此次普查中凸现的问题是,多数行业所属大企业不仅鉴定特有工种而且也对通用工种进行鉴定、发证。造成管理和制度的混乱,在工人流动、劳动监察、就业待遇等等方面时有矛盾发生,难以协调解决。并且,所有的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均未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取得证书人员名单汇总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内有多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每年鉴定了多少、各等级的技能劳动者有多少等情况难以掌握,给全区技能劳动者的统计、分析等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普查中我们了解了有色冶、核工业、神华集团等行业驻内蒙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情况,代表性的是神华集团华能公司的态度,强调集团管理、鉴定试点等等,所有鉴定自己搞,拒绝同地方协调合作。对于这类大企业,除了鉴定工作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关于鉴定质量因脱离监督而无法评价。但还有一些部委、行业协会的鉴定中心(如农业部、信息产业部),屡屡有雇佣学生在大学校园里组织报名进行计算机操作员、维修电工之类鉴定的事情,并通过所谓网上考试低价获得了同样是加盖劳动保障部印章的职业资格证书。更有像内蒙古电大那样的违规鉴定,他们未与内蒙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竟然在相关媒体作广告组织开展物流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公关员等等几于所有国家统一鉴定工种的鉴定,并通过行业鉴定中心发了证书。这些现象反映了行业鉴定站证书管理混乱,考试不规范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地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地方通用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鉴定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不严,档案试卷保存不够完整。二是是近年来许多鉴定所(站)存在设施设备建设方面没有投入或投入不足的问题,仪器设备更新慢,跟不上鉴定工作开展需要。三是普遍反映国家题库除了内容偏旧外资源也不足,导致一些常用工种的题在反复抽用后,基本无保密性可言,因此一些鉴定所在培训中针对题库辅导,鉴定合格率几乎百分之百。最后,各个鉴定所在开展职业资格鉴定中,生源争夺问题日渐突出,在培训收费、报名资格、许诺合格串等方面显现出不正当竞争的苗头。尤其是当一些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介入通用工种鉴定和其他不正当开展鉴定的情况渐多,加剧了所站间不正当竞争的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普查,各鉴定所(站)找到了存在的差距和努力方向,出了整改措施。随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社会影响力的日益扩大,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也提出更高要求,我们以此为契作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跟踪管理,要求存在问题的所站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问题,规范鉴定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督导,从各个环节把关,以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通过组织引导和管理协调,使小工种鉴定逐步向规模、定期、集中发展,以节约题库资源,规范考务管理。
(四)根据工作进展随时改进管理监督方法,始终强调质量,促进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四、建议
对于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超范围、跨地区鉴定的问题,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予以关注和协调解决。我们建议:
(一)维护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社会化管理的体制,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 0 0 3]1
8号)规定:实行"条块结合"的原则,劳动保障部门负责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行业部门负责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各地区、各行业不得超范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二)应进一步加强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对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的监督,要求各个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必须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则》要求,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对于超范围鉴定和不规范考试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鉴定,进行整改。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可由各省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意见,由部有关部门撤销其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资格。
(三)加强国家题库的开发和运行管理,结合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应级省一级鉴定指导中心在试题、试卷的补充调整方面更大的灵活性。
二00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