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38号)精神,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于2006年8月16日至10月15日,对81个鉴定所2003年至2005年期间实施鉴定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质量普查,现将全市鉴定所质量普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质量普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市对此次全国鉴定所质量普查工作自上而下十分重视在认真学习领会劳社厅函[2006]338号文精神的基础上,研究讨论了鉴定所质量普查相关事项,积极开展了北京市的鉴定所质量普查工作。
首先,成立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市鉴定中心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领导小组",鉴定所质量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鉴定中心,下设三个质量检查小组。
第二,向全市鉴定所下发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京劳社技鉴发[2006]118号)文件,采取鉴定所自查、市抽查小组抽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做出了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工作安排和部署。
各鉴定所对此次质量普查王作也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多数鉴定所均由上级主管领导亲自主持自查工作,分别制定了自查方案,认真进行自查和边查边改并按要求时间上交了"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评估表"和"质量普查评估报告"。
第三,召开全市鉴定机构参加的"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研讨会"暨"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就如何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落实全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开展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做了大会动员。
第四,为提高全体鉴定工作者的质量意识,按我局京劳社技鉴发[2006]118号文件要求,全市81个鉴定所负责人全部与市鉴定中心签订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为不断完善和保障举报渠道的畅通有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我市通过北京劳动保障网通报质量普查文件、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影响。
全市各鉴定所在自查和市抽查小组抽查基础上,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北京实际情况在评分标准中增加了一票否决项作为评分依据,即((2003年至2005年期间未开展鉴定工作的,为零鉴定"。通过综合评估,全市鉴定所质量普查评估合格率为91%。其中:(90分以上)"优秀"
鉴定所22个,占鉴定所总数25%;
(80分-89分)"良好"鉴定所49个,占鉴定所总数63%;(60分-79分)"中',鉴定所3个,占鉴定所总数4%;(0分-59分为)"差''的鉴定所7个,占鉴定所总数9%。
(二)鉴定所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同步发展
1、管理与能力建设。91%的鉴定所在管理与能力建设上基本达标。各项规章制度标准、试卷、考务、质量、证书、档案等基本健全,鉴定场所、仪器、设备基本能够满足鉴定要求,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比较齐备,鉴定原始记录保存较为完整,上报鉴定中心成绩档案真实无误,在制度上保证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高质量地健康运行。
2、考务工作与管理。经检查各鉴定机构发布的鉴定公告内容是真实规范的,91%的鉴定所开展了规定范围内职业鉴定,按规定使用现有的国家题库,考场设置、布置、管理符合考务管理规定,考评活动中执行了考评小组负责的考评制度,成绩汇总执行复核或复查手续,试卷保管符合规定并完整,现场情况记录表保存基本完整,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严格规范,各鉴定所严格按照规程实施考务管理,使我市各鉴定所的鉴定质量意识得到提升。
3、考评人员使用管理。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市考评人员的统一管理,实行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技术指导下的考评人员聘任制和考评人员轮换制。
各鉴定机构负责本机构已聘用的考评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对考评组的评价。2006年我市已开始在鉴定所试用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各鉴定所网上考评人员管理,鉴定所实施鉴定须在北京市考评人觅总库中选择使用和聘任,全市实行准考评人员备案制。即:组织鉴定、考评期间,对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耒及开展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认证的职业(工种),而又急需考评人员的,各鉴定机构依据考评人员任职条件及相关规定,在行业中选拔使用,所使用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备案人员需于两年内参加考评人员资格认证。
4、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各鉴定所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其监控措施较为有效,各类鉴定数据、信息上报真实、客观;建立了公示制度,投诉渠道畅通,没有发现集体作弊,无国家职业标准进行鉴定、超范围鉴定、跨地区鉴定的行为,各鉴定所都与市鉴定中心签订了《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鉴定所的工作发展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管理体制上和质量上的问题。
(一)鉴定许可范围合理性问题。部分通用职业(工种)、等级许可设置多有重复,鉴定职业特色不突出的现象在鉴定所中普遍存在,有8个职业(工种),在全市鉴定所中分布的比例过大,年平均鉴定量过低。
(二)体制问题。由于全市有42家鉴定机构隶属于培训单位或行业、企业内的培训机构,总数占全部鉴定所的52%,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培训机构的附属;全市有59家鉴定所的财务性质为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单位,
占全部鉴定所总数的 73%,导致大部分鉴定所须以赢利作为生存和发展的手段,已成为影响鉴定质量提高的主要因素。
(三)实操基地建设跟不上首都经济及社会发展的要求。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新知识、新工艺和新的设备、技术也不断出现,我市各鉴定所由于成立较早和经济条件限制,现有场地、设备虽然有一定投入,但已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改进措施与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系,力,快职业技能鉴定有序、健康的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一)加快我市鉴定机构改革与调整的步伐,拟设区县考务分中心明确其职责。在总结我市鉴定工作基础上,按"政事分开、考培分离",科学、合理、统一的建所标准,着手进行全市鉴定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拟变更一批、合并一批、新建一批、撤销一批,由现行的两级管理体制改为三级管理体制,即:市鉴定中心、
区考务分中心(暂定名)、鉴定所。使区县考务分中心转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实行辖区内鉴定工作统筹管理,建立动态的、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鉴定许可制度,从根本上促进全市鉴定质量的提高。
(二)适当调整鉴定收费标准。目前正在办理并尽快出台职业技能鉴定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分成管理办法,为鉴定体制改革提供基本的保障,此项工作正与市发改委积极协调解决。
(三)加强四支人员队伍建设。一要加快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实行全市统一资格培训与认证管理的办法,明确他们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发挥其作用。今年重点抓好市级质量督导员的培训与认证,探索管理使用机制。二要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在注重考评人员特别是高级考评员数量、工种的合理配置、等级结构、人员更新合理均衡发展的同时,探索管理使用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在"十一.五"末期,使考评人员队伍超过4500人,其中高级考评员达到1000人;覆盖所有技师社会化考评职业。三要建立一只鉴定专家队伍,要重点培育具备较高素质、专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的命题鉴定理论研究和考评技术研究专家队伍,充分利用好专家资源,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四是注重鉴定机构组织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实行两年一次的定期培训制度,重点加强依法鉴定和就业政策培训,使之熟悉了解鉴定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和具体鉴定工作要求,明确职责任务,提高管理水平。此外,要积极落实鉴定质量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切实做好监管工作
1、深入推进质量督导制度。主要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鉴定所质量检查工作,实行三年一次的全市鉴定所质量大检查;根据上级要求,在分析、总结本市鉴定工作情况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不定期的职业(工种)鉴定质量的专项检查;并使之形成制度,对普查结果进行评估奖惩,建立鉴定所站"红、黑"榜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要重点做好现场督考工作。市鉴定中心按照我局《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5]53号)文件要求,建立技术质量督导队伍,重点对全国统考、全市统考高级以上等级的实操鉴定职业考试进行现场督考,切实贯彻落实质量管理制度,监控鉴定现场等关键环节,推动质量督导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鉴定质量的提高。
三是探索试题(试卷)质量监管技术方法。今年将开展试卷抽查试点王作,对鉴定及格率在80%以上鉴定机构的理论阅卷,技能操作工件等情况进行复核评估,以探索鉴定结果的阅评技术方法,增强监管力度,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2、利用典型,加强宣传。今年市鉴定中心建立了质量管理情况通报制度,通过一系列的质量检查、现场督考、年度考核,对各鉴定机构的鉴定质量管理正、反两方面的情况及经验进行定期报道,适时地宣传推广或通报批评,加强对鉴定工作的引导与指导。
3、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市鉴定中心将加大查处违规案件的力度,提高核查工作效率,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认真执行案件结果上报制度,做到一案一报,共同维护好鉴定秩序。
(五)加强证书管理工作。在总结以往工作基础上,改变鉴定所领取空白证书、打印传统做法,使用在线考务管理证书打印系统,由市鉴定中心统一制证,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健全程序,杜绝违规购买和乱发职业资格证书的现象。
(六)进一步做好基础性工作
1、建立建全规章制度。要结合新的形势和实际工作情况,加快健全规章制度的步伐,尽快出台《北京市技术质量督导王作规程》、《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规程》、《鉴定所年度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使鉴定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理论研究。结合工作实践及学习借鉴国内外质量管理的经验和方法,加强理论研究和技术方法的研发,为鉴定质量管理的开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3、提升管理水平,建立退出机制。要大力推进鉴定所质量普查和年度考核工作,重点放在检查落实建所标准及考务管理,规范其工作程序以及人员行为,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鉴定所的监管,建立激励与退出机制。对于合格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直至取消资格。
此次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普查活动,在劳动保障部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对鉴定所的质量普查,,发现和纠正了鉴定工作中的问题,达到了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目的,对促进我市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推荐优秀
在此次质量普查工作中,各鉴定所和工作人员争当优秀的气氛越来越浓,涌现出了一批优秀鉴定所和优秀鉴定工作者。现经"北京市职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优秀鉴定所2个;优秀鉴定王作者2个,具体为:
推荐劳动保障部优秀职业技能鉴定所:
1、北京市第十七职业技能鉴定所(顺义区劳动保障局)
2、北京市第八职业技能鉴定所(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推荐劳动保障部优秀鉴定工作者:
1、杨德才(北京市第二十四鉴定所)
2、吕云生(北京市第八十职业技能鉴定所)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综合评估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OO六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