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按照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38号)精神,我们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较为周密的实施方案,从安排布置到自查检查各个阶段都认真按规定执行,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此次普查工作情况简要报告以下:
一、我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职业技能鉴定中心8个。其中: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有5个,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2003年成立,此后拉萨市、山南、昌都、那曲和林芝地区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也相继成立。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3个,分别是地勘行业鉴定中心、电力行业鉴定中心(下设两个鉴定站)、通信行业鉴定中心。现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4个(各地市未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分别是西藏自治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一所(西藏自治区职业技术学院)、西藏自治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二所(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西藏自治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三所(西藏军区厨师培训基地)、西藏自治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四所(西藏自治区财经学校)。现有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80余人,各类职业(工种)考评人员130余人,质量督导员56人。
我区通用职业(工种)主要是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开展,以汽车驾驶、电工、中式烹调、计算机操作员等职业(工种)为主;行业特殊职业(工种)依托各行业部门开展,主要是地勘、通信、电力三家为主。我们还在大中专院校开展了"双证制"试点工作,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成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方面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拓展职业技能鉴定领域。明年上半年在职业指导人员、秘书、人力资源和物业管理等职业(工种)开展全区统考。二是普遍推行"双证制"。将职业教育与国家职业标准结合起来,在高等院校开展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试点工作。三是实施新技师培养计划。进一步修改完善技师考评办法,在具备条件的国有中小型企业稳步推进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同时,将在11-12月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提高技术工人钻研技术,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四是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基础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规范考务流程,确保鉴定质量;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王作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员和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各地(市)职业资格工作网在职业技能鉴定王作中的作用,提高信息化水平。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情况
(一)普查开展情况
为认真做好普查工作,我们起草了《关于开展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藏劳服务局[2006]70号),印发给各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并增加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整改通知书》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整改情况报告》等相关内容。10月16日至20日,我们组织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所(站)进行自查;1
0月23日至27日,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及就业局组成检查组,对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所(站)进行了检查;11月初汇总各方面数据,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综合测评。
(二)普查结果
1.西藏自治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一所(西藏自治区职业技术学院),已检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和评估表,评估总分94分,等级:优。
2.西藏自治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二所(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已检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和评估表,评估总分91分,等级:优。
3.西藏自治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三所(西藏军区厨师培训基地),已检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和评估表,评估总分94分,等级:优。
4.西藏自治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四所(西藏自治区财经学校),已检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和评估表,评估总分90分,等级:优。
5.地勘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已检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和评估表,评估总分92分,等级:优。
6.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已检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和评估表,评估总分94分,等级:优。
(1)西藏自治区第一供用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已检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和评估表,评估总分94分,等级:优。
(2)西藏自治区第二供用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已检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和评估表,评估总分94分,等级:优。
7.通信行业鉴定中心称,已向部鉴定中心请示,不参加此次普查工作。因此未予检查。
四、推荐优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和优秀工作者
(一)职业技能鉴定优秀鉴定所(站)
西藏自治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一所(西藏自治区职业技术学院
西藏自治区就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工作者
西藏自治区就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周建洪
特此报告。
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