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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鉴定质量普查报告
2006-12-30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工作报告

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38号)文件精神,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组织所属职业技能鉴定站,认真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普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 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建立航天科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批复》(劳社培就司函[2001]78号),集团公司11个单位建立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在部分企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的复函》(劳社培就司函[2001]14号),批准集团公司二院、三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2002年至2005年,集团公司所属各鉴定站,累计鉴定初级工450人、中级工1722人、高级工3003人,共计5175人。

  二、 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集团公司收到(劳社厅函[2006]338号)文件后,业务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人字[2006]60号),组织所属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了工作质量自查工作。劳动保障部共批准集团公司所属11个单位建立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除3个单位因体制调整和破产重组等原因外,其余8个单位均按照要求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评估表》。

  三、普查工作结果

  总体来看,在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各鉴定站都能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相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各鉴定站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部和集团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并制定本单位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则及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鉴定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鉴定工作规范、岗位责任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考评员(考务员)守则、考场规则、设备设施管理等规章管理制度。

  (二)职业技能鉴定能力建设情况

  各鉴定站所在单位领导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均非常重视,在设备、仪器、场地、厂房的改造上投入较大,基本满足了鉴定要求和需求,选派一些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鉴定工作人员,鉴定能力得到很大提高,鉴定场所、仪器、设备、基本满足了鉴定要求和需求。

  (三)工作程序和质量控制情况

  各鉴定站的鉴定工作均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示履行技能鉴定工作规范,严格按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规程组织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能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规范,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计划,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工作,随时接受上级质量督导,能认真审查申请技能鉴定人员的资格,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工作,在考评活动中能严格执行考评小组负责的考评制度,保证鉴定质量,在成绩汇总、上报等工作中能严肃认真,做到真实无误。

  各鉴定站在鉴定工作中,能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对各类鉴定数据、信息上报等工作能做到真实可靠,无虚报现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统一发放相应资格证书,并发文公布鉴定结果,建立投诉渠道,公平、公正地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聘请考评员情况

  各鉴定站在鉴定工作中,严格按照考评员各自专业的不同进行聘用,特殊工种根据每年鉴定工种的不同,采用一次一聘的原则聘请有经验的技师、高级技师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考评员,制定评分标准,严格执行交叉、回避及轮换等制度,确保鉴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几年来,在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领导下,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所属各职业技能鉴定站,顺利完成了集团公司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贯彻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标准,通过鉴定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技能人才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全面落实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集团公司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队伍。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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