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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业]鉴定质量普查报告
2006-12-31

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工作报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38号)精神,我们及时转发了文件,并对水利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鉴定机构情况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水利行业于1996年、1998年、2000年和2006年分四批共建立78个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这些鉴定站主要设在水利水电职业技术院校和生产单位,鉴定工种涉及水利32个工种和水电38个工种。

  二、质量普查工作情况

  这次质量普查的对象是2001年至2005年期间建立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水利行业在此期间没有建立鉴定站,但为了全面掌握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情况,我们将前三批鉴定站共71个作为质量普查的对象(第四批当时尚未批准)。

  提交自查报告和质量普查评估表的鉴定站有45个,其中评估为"优秀"的鉴定站(总分90分-100分)33个,评估为"良好"的鉴定站(80分-89分)9个,评估为"中"的鉴定站3个。未提交质量普查评估表的鉴定站26个,主要是体制原因未开展工作或随地方人事部门开展工作的鉴定站。

  由于2005年我们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7 5号)精神,已对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进行过质量检查工作,基本掌握各鉴定站的情况,故这次未再安排检查。

  另外,我们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鉴定站和优秀工作者进行了评审,拟向劳动保障部推荐3个优秀鉴定站候选单位和9名优秀工作者候选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不顺

  水利行业大部分是事业单位,地方人事部门要求事业单位工人必须取得人事部门的技术等级考核证书方可兑现工资待遇,对劳动保障部的职业资格证书不认可,导致部分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无法开展工作。少数地方劳动保障部门也开展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安排。

  (二)少数鉴定站基础设施较差

  少数鉴定站资金投入不够,基础设施较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鉴定工作的开展。这些鉴定站一般鉴定量很少,本身无利润,无力投入鉴定站基础设施建设,其上级对鉴定工作重视又不够,没有安排资金投入。

  (三)教材和题库有待更新

  目前,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仍使用1992年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以此标准编写的培训教材和题库。随着水利科技的发展,新技术不断应用,老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淘汰,需要对标准、教材和题库进行更新,鉴定机构、技术工人和用人单位都有此要求。

  四、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加强与地方的沟通和联系

  加强与地方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特别是与地方人事部门沟通,争取对水利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进行一次鉴定颁发两个证书,即人事部门的技术等级考核证书和劳动保障部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加强鉴定站评估工作

  加强对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评估工作,以此督促鉴定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鉴定站资金投入力度,对长期没有改进的鉴定站进行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建议撤销。

  (三)适时启动标准修订工作

  在水利行业特有工种中选择部分技术含量高、技术工人多的工种为试点启动标准修订工作,并相应修订培训教材和题库,满足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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