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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鉴定质量普查报告
2007-01-0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工作报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38号)要求,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石化职鉴[2006]11号),认真组织开展了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概况

  集团公司目前共有58个鉴定机构,其中32个为2006年7月经你部批准新建的鉴定机构,其余26个属本次质量普查范围。各鉴定机构高度重视质量普查工作,按照"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的原则,26个鉴定机构对照评估表,逐项逐条进行检查,认真评估,向集团公司提交了自检报告和评估表。

  经鉴定机构自查和评估,有23个鉴定机构自评为"优秀",3个鉴定机构自评为"良"。通过检查,各鉴定机构充分认识到质量检查的重要意义,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以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必要的记录台帐,促进了鉴定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鉴定机构在规章制度建设、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使用国家题库、严格考务管理、加强鉴定队伍管理等方面严格要求,遵守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保证了技能鉴定质量。对照评估表,各鉴定机构自查出来的问题主要有:

  1.考评人员使用记录不够完善,少数鉴定机构缺少考评员工作评价表和考评人员诚信档案。

  2.在开展技能鉴定工作中,部分鉴定机构未及时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

  三、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已要求相关鉴定机构,于近期进行整改,要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档案记录,保证技能鉴定的质量。

  1.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加强考评员使用情况的记录,建立考评员工作评价表和考评人员诚信档案。

  2.实行质量督导,建立自律机制。按照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的要求,重点加强对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现场的督导检查。同时,与各鉴定机构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建立自律机制。

  3.加强鉴定机构能力建设。加强鉴定管理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使其明确职责和任务,切实发挥作用,维护技能鉴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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