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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鉴定质量报告
2007-01-04

[湖南]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报告

  为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l 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38号)要求,我省于7-10月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了质量普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质量普查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接到劳动保障部劳社厅函[2006]338号文件后,湖南省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转发给了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和鉴定所(站),并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要求。为加强对质量普查工作的领导,省厅及14个市州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有的市州还专门下发通知,把此作为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维护职业资格证书严肃性与权威性的大事来抓,并建立了奖惩责任制:

  (二)严格程序,精心组织

  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我省质量普查采取鉴定所(站)自查、省级检查,迎接部里抽查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了月下旬)。省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省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州也根据省厅的部署要求,召开相应的工作会议进行了动员。全省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2、自查阶段(8月下旬)。各鉴定所(站)按照要求逐条逐项逆行自查并向省、市签定中心报送自查报告和评分结果。

  3、检查阶段(8月底-10月上旬)。省厅培训处和鉴定中心在自查的基础上,组岗织专家分五组对全省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抽查,对抽查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

  4、迎接抽查和总结阶段,省厅对本次全省质量普查情况进行通报和总结?向部中心推荐优秀鉴定所(站)和优秀个人,认真做好迎接劳动保障部对我省鉴定所(站)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质量普查结果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形成表彰与退出机制。对鉴定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长期以来不开展工作,管理混乱,有严重违规现象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将其列入"黑榜"名单,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达标的,予以注销。

  (三)有机结合,注重实效

  1、将质量普查与证书制度宣传相结合。在开展鉴定所(站)质量普查过程中,为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影响,我省坚持宣传与普查相结合,在普查户注重向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宣传高技能人才工作政策、就业准入制度、鉴定所(站)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广大基层鉴定上作人员熟悉了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

  2、将质量普查与年度审查、综合评审有机结合。去年,我省组织6组专家分赴14个市州对全省431个鉴定所进行了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摸清了各鉴定所的基本情况。建立了鉴定所(站)基本信息数据库。今年上半年,根据全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我省又对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了质量管理绩效考评,签订了质量管理责任书。两次检查与考评均有效促进了我省鉴定工作机构质量管理:因此,为简化办事程序,我省将质量普查与年度审查有机结合起来,将各项重要指标合并考核,并在今年不再另行组织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

  3、将质量普查与整改有机结合。质量普查是手段,促进各鉴定所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才是目的。为此,我们在普查过程中,强调边检查,边整改。要求专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对限期不符合整改要求的,予以注销,达到了预期效果。

  经综合评定,全省参加本次质量普查鉴定所(站)442个(其中省管鉴定所142个,市州管鉴定所300个),初步评为优秀鉴定所(站)57个,占12.9%,评为良好的鉴定所(站)105个,占23.8%,评为合格的鉴定所(站)233个,占52.7%,长期没有开展工作、管理混乱、社会反响差评为差的鉴定所(站)47个,占10.6%。

  二、本次鉴定所(站)质量普查所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理念坚持一手抓制度范畴的管理质量,一手抓技术范畴的内容质量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与技术监督,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大学院、株洲技术学院、省兵器工业高级技校等一批优秀的鉴定所(站)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特别是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被劳动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同时,以本次质量普查为重点,通过全面加强鉴定所(站)质量管理,全省鉴定所(站)质量管理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1、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制度是保障,基础是后劲。近年来.随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社会关注度的提高,为切实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我省着眼于建立鉴定所(站)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先后建立了质量督导制度、成绩查询制度、证书真伪查询制度、鉴定所年度审查和综合评审制度、试题库配置使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为鉴定工作质量管理提供了保障。通过本次质量普查.鉴定所(站)红黑榜公示制度、激励与表彰机制的建立与强化对鉴定所(站)质量管理制度作了有效的补充和完善,必将进一步规范鉴定工作程序,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2、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省鉴定所(站)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基本建立了学习培训机制,工作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大多数鉴定所(站)都按照规定将鉴定报名资料、考场观场记录表、成绩汇总表、试卷以及证书核发资料进行整理,做到按年度、分批次、科学、完整的保存,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各鉴定所(站)积极争取主管单位的支持,加强了人员和经费保障,鉴定条件进一步改善,为了迎接这次质量普查,有的鉴定所(站)设立了专项经费,添置和更新了大量的鉴定所需设备、设施。涌观了一大批管理规范、鉴定条件良好的鉴定机构。许多被评为优秀鉴定所(站)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鉴定工作,近年来、该院鉴定所(站)充实了力量,完善了制度,规范了管理,加大了对鉴定所的投入,相继购买了大量鉴定所需设备,建立了较高档次的职业实训基地,成为全省鉴定所(站)建设示范点。

  3、考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考评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通过开展质量普查,大多数职业技能鉴定所㈠占)进一步充实了考评员力量,做到每个职业都配备有2名以上的考评员,且建立了自有考评员库,部分鉴定所(站)还建立了考评员基本情况的电子档案。对考评员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较好的执行了集训制度,轮换制度、回避制度。建立了考评组长负责制,考评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有的鉴定所(站)还实行了年度考核制度,使得考评员的考评能力不断加强,素质不断提高。如巴陵石化公司等单位为了提高考评员的素质,实行考评员年度思想、考评技术交流制度,考评前培训和考评后总结制度,有效地提高了考评员学习的积极性、敬岗爱业精神,增强了责任感,提高了鉴定质量:二是考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开展质量普查,绝大多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均配置使用了国家考务管理系统,规范了考务管理程序。不少鉴定所(站)积极采用智能化平台逆行考试,签定手段科技含量不断提升,考评公正性进一步增强。三是考务组织实施程序不断规范。各鉴定所(站)严格按照《关于进-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劳社二字[2006]6号)文件组织实施鉴定,全省考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有序。

  4、鉴定质量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质量普查,各鉴定所(站)质量意识不断加强,大多数鉴定所(站)都建立了质量监管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了鉴定的质量,有的鉴定所(站)还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每次鉴定考试完后,及时将鉴定结果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并向社会公开有效的投诉渠道。大多数鉴定所(站)都按照《质量管理责任书》所列的上作责任于展工作,全面完成质量管理要求,杜绝质量违规事件。涌现了江麓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一批质量诚信优良的鉴定所,这些单位基础扎实,工作规范,质量意识强,制度健全,服务优质,注重过程监督,鉴定质量达到"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综观此次质量普查情况,我省鉴定所(站)在质量管理过程中也还存在以下问题:如在鉴定所能力建设方面,我省少数鉴定所(站)"重经济利益,轻社会效益",导致鉴定所(站)的基础:硬件设施滞后,基础建设得不到投入与发展,不能完全满足鉴定工作的需要;在考务管理方面,部分鉴定所(站)考务管理不规范,放松质量监管尺度,极个别鉴定所(站)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省略考试环节;在考评员使用管理上,部分考评员考核管理有待加强,考讦员的分布和使用也需进一步合理。这些问题在下阶段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1、提高思想认识,加大鉴定投入。督促各鉴定所(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理念,深刻认识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就业大局的重要意义,树立"社会效益和质量第一"的观念,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完善鉴定条件。

  2、狠抓考务管理,确保鉴定质量。监督各鉴定所(站)严格遵宁考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认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务活动,按规定的程序办事。同时进一步完善督导制度,切实做到每次鉴定委派质量督导员,全程督导,保证鉴定所(站)考务组织与实施规范,保证考场纪律和考评工作的公平与合理,保证鉴定质量。

  3、提高考评员素质,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督促各鉴定所(站)进一步加强考评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考评员实行年度思想交流制度,考评前培训和考评后总结制度,不断提高其考评技能与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其责任感;撤销部分责任心不强、考评技能差的考评员的考评资格;同时举办考评员培训班,加快部分工种考评人员的培训、认证与聘用,使考评员的分布和结构进一步合理。

  4、打好基础,加强质量保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杜绝质量违规现象。督促各鉴定所(站)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各鉴定所(站)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程序和标准办事,保证质量,杜绝质量违规现象。二是要加快题库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作用。针对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开发和修订鉴定试题,重点增加"四新"内容,不断丰富试题资源;进一步规范试题的管理和使用,确保鉴定试题的有效使用;三是加大智能化平台的推广力度,减少鉴定过程的人为因素,增加鉴定方式的科技含量,有效提高鉴定的公正性。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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