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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
2006年我部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以来,各地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推动计划落实。为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2007年计划的实施,请各地做好相关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并上报以下情况:
一、请各地按照《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272号)的要求,按时填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劳社统就业16号),于2007年1月31日之前,报告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任务完成情况,于2007年4月5日前报告2007年1季度任务完成情况。2007年1季度任务完成情况计入2006年度任务。
各地填报的培训人数均为已经培训完成的人数,不包括尚在培训的人数。资金补贴金额为实际已补贴的金额。
二、请各地于1月31日前上报2006年计划实施情况总结。内容主要包括:资金安排和到位情况,计划的组织开展情况,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部里的工作建议以及2007年的工作安排。并请将本省份为落实计划而制定的正式文件一并报送我司。
三、请各地于1月31日前上报1-3个在计划实施方面工作较为突出的市或县的经验材料。
联系人:杨颖琳
联系电话:010-84208446,010-84207445(传真)
电子邮件:yangyinglin@molss.gov.cn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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