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步入了大发展的快车道,鉴定规模逐年扩大,质量管理不断加强。2006年鉴定人数已超过60万人,是“十五”之初的近3倍。但与社会化鉴定形成较大反差的是,企业参考人数连续几年仅占全省鉴定总量的12%左右,且有进一步下滑的趋势,离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植根于企业、服务于企业的根本目标越来越远。面对这一趋势,近年来,我们以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为重点和主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以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寻求解决之策。从对调研的各种情况分析来看,有因企业改制中机构人事调整、企业领导人忽视职工技能培训等造成的企业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但更为关键的是要解决如何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应企业需要、为企业服务、被企业认可的问题,也就是说,要建立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要求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政策激励机制。为此,我省从2004年开始,从技术支持层面改革创新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和评价内容,从政策支持层面推动建立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在建立健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新机制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进展。
一、主要做法
在推动企业鉴定工作过程中,我们结合企业岗位需求,分类指导,强化服务,不断创新,力求突破,主要采取了以下四方面措施:
一是试点探索,典型引路。2004年,我省出台了《关于健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劳社鉴[2004]19号)确立了企业内鉴定试点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工作思路,对鉴定方式、实施程序、工作要求作了原则性规定,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方式开展企业内鉴定试点工作。近几年来我们将企业内鉴定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部署安排,提出目标要求,并对各市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各市在对本地企业及技能人才调查的基础上,每年选择3-5家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开展试点,制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工作机构,和企业人员一起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一厂一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解决难点问题,提供政策指导、鉴定技术资源支持与服务。在鉴定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各地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涌现了一批独具特色的典型企业,如:无锡柴油机厂把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工序”常抓不懈,通过岗位培训、技能鉴定、技能练兵等多种渠道,不断创新培训形式,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路子。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根据生产企业的特点,将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相结合,逐步形成一套有企业特色的技能评价体系。为发挥这些企业的典型引路作用,去年年底,经省领导同意,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劳动保障厅联合召开了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经验交流会,二十家企业提交了会议交流材料,有六家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在会上介绍了各自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并现场观摩了两家企业的高技能人才考评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营造了氛围,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对推动企业内鉴定工作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是创新办法,强化服务。我们坚持统一标准、现场考核、强化督导的原则,在国家职业标准的统一框架下,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采取多种考评方式,主要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和技术攻关的能力。我们着力在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方法两方面进行了创新。在评价内容上,贯彻1+X+Y+Z的原则,即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企业生产实际为基础,现代高新技术为拓展,个人能力业绩展示为核心,考试内容在体现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加入企业生产岗位需要的知识、技能、业绩等考核内容,由鉴定机构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技术专家共同商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制定考核方案并实施,并加强实施过程的督导,确保考核质量。这样的考核,既满足了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又体现了企业岗位实际和生产目标考核的要求,同时发挥鉴定对培训的引导作用,达到提高职工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目的,容易被企业接受。在评价方式上,根据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采取过程评定、现场考核、模块化操作考核、典型工件加工、论文答辩、业绩评定等灵活的考评方式,既真实考评出职工的实际操作水平,又与解决生产难题、完成工作任务和技术攻关相结合,减少成本开支,达到企业获取经济效益、职工提高技能的双赢局面,受到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三是突破资历,选拔人才。为解决长期在企业一线工作、为企业做出业绩贡献的技术骨干的职业资格认证问题,一方面,我们鼓励企业和行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术攻关等活动,不拘一格选拔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带头人,并将技能竞赛与职业资格相衔接,对在各类竞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选手,可按我省有关规定直接晋升技术等级或破格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另一方面,对在岗工作多年并具有相应技能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核心骨干,符合一定条件,经企业认可,可优先申报技师资格考评。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学历等条件限制,为企业高技能人才的成长拓宽通道。
四是政策激励,检查督导。首先,建立政府对企业的激励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办发15号文件精神,我们会同财政、教育等十个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由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重点对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和经费保证等方面作了政策性规定。各地也都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做出了相应的制度规定,一些市还对开展鉴定并取证的企业和职工由政府给予奖励和补贴。为抓好这些政策的落实,去年底,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部署了专项检查,通过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来增强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体责任意识。其次,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培训、评价、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长效运行机制。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奖励、考核督导等措施,使不少企业将技能人才培养列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了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薪酬激励、职业生涯激励等制度,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激发职工参加培训鉴定的积极性。
二、几点体会
通过两年多来推进企业评价试点工作的实践,我们深深感到,虽然我们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付出了艰辛,但这项工作还只是刚刚破题,我们更多的是在技术层面上进行了一些试验性探索,要使整个证书制度和工作体系为提高企业竞争力服务、受企业欢迎认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从机制和体制上创新,实现政府、企业、社会三个层面联动,真正形成“政策拉动、服务推动、企业主动”的工作格局。借此机会,就进一步推进企业培养评价工作汇报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是注重从政策激励层面强化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中的主体责任。企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独立主体,依法拥有自主用人权和分配权。在技能人才队伍培养评价过程中,一方面应当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权,做好引导、指导和政策配套工作,致力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要重点解决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要保证各级财政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培养评价工作。要指导企业结合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加强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预测,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另一方面,当企业缺乏对职工技能培训评价的主体责任意识或这种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的时候,政府要制定相应的刚性制度规定,对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持证上岗采取必要的保证措施和激励制度。如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企业申报项目、参加重大工程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必要条件;规范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检查督促企业将一半以上的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大就业准入制度监督检查的力度等,以此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是注重从技术支持层面上创新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和体系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新时期新阶段的再一次创新,是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的主要内容。要根据企业岗位实际需要,正确处理好国家标准统一性与企业需求多样性的关系,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评价标准,不断创新评价方式,着力推进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建设。
三是注重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事实证明,只有建立了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长效制度,企业才能真正形成鉴定质量的内在约束机制,才能调动职工学技能和参加鉴定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生产发展、职工技能提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发展三者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为促进和推动企业建立激励机制,我们应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优势,指导企业建立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相挂钩的薪酬制度,在发布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为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方面提供配套服务。
四是注重提高系统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和服务效能。企业内鉴定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与各级鉴定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有着很大关系。因此,我们要求全省鉴定系统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为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提供人本化的服务,加强政策宣传,主动指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和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技能人才评价方案,同时要加强调查和理论研究,提高研究解决新问题、创新评价方式的能力。
虽然我们在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但这项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部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虚心学习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争取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