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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中国项目优秀管理者、优秀教师、优秀培训单位名单的公示
2007-08-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项目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中国项目优秀管理人员、优秀教师、优秀培训师》规定,国家项目办在各省劳动保障部门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了“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中国项目优秀管理者、优秀教师和优秀培训单位的候选名单,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项目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期限:2007年8月4日至8日共5天。

  三、公示受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薇、姚春生、

  联系电话:010-84661165、84661056

  传真电话:010-84661059(传真)

  电子邮箱:weizhang@osta.org.cn

  附件:

  1、优秀管理者推荐名单

  2、优秀教师推荐名单

  3、优秀培训师推荐名单

  4、优秀培训单位推荐名单

  劳动保障部“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国家项目办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代章)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日    

 
稿件来源: siyb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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