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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个职业教育法规12月实施
2007-10-09

  湖北省首个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目前已被通过。该法规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重点对我省职业教育的内涵、体制,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责任分工,审批体制,教学条件和课程设置,经费保障和政策倾斜,学生资助,学生升学就业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经过多年发展,湖北省职业教育形成了多个典型经验,这些都被《办法》吸收,形成法规条文。其中,有五大方面的条文对规范和引领职业教育的发展非常重要。

  1.理顺了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教育、劳动等行政部门责任,明确了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依法享有的办学自主权。

  2.明确了发展重点。目前,我省职业教育重点发展中职,积极发展高职。在教学内容上重点明确了职业教育要工学结合、校企结合。

  3.对职业教育教师进行免费培训。该法规对职业教育教师来源、条件和培训作了许多硬性和引导性的规定,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教师培训基地。

  4.对职校基本建设免收部分配套费。并对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和政策倾斜出台了规定,比如城市教育附加费用于职教比例不低于30%,农村贫困地区不低于50%。

  5.要求省政府出台职业教育目标考核责任制度、督导制度和质量评估考核体系,这样对职业教育督学就有了法律依据。

 
稿件来源: 中国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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