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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总工会,机械行业协会(行业办),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引导企业加强职工培训,推动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数控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原劳动保障部等六部委《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精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国防科工办、省总工会、省机械工业协会决定共同举办全省第三届数控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和组别
省竞赛设置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三个竞赛工种。
省竞赛各工种设立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组别,其中,学生组分设高等职业院校(高职、高专)、高等技工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三个组。
二、参赛人员
凡从事相关工种的从业人员,职业院校专职教师,在校的(含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高等技工院校学生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工种和组别的竞赛。
三、竞赛标准和命题
1、职工组和教师组以国家职业标准《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命题;
2、学生组以国家职业标准《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命题。
各组别竞赛内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本工种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各工种竞赛技术文件将另文下发。
四、竞赛组织
省竞赛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科技厅、国防工办、省总工会和省机械工业协会共同主办,并组成大赛组委会(名单附后),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组和仲裁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组负责竞赛的有关技术工作。仲裁组负责复审与仲裁竞赛规则执行中发生的纠纷。技术组、仲裁组均由数控方面的专家组成。
本次竞赛以省辖市为单位组队参赛,省属大型企业和省国防科学工业系统可独立组队参赛。每队每工种每组别限报5人。
五、表彰奖励
(一)职工组和教师组
1.获得各工种前6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职工组各工种前2名的选手由省劳动保障厅授予“全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晋升为相应工种技师职业资格,颁发荣誉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3.职工组获得各工种第1名的选手,按综合条件和推荐程序申报“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
4.教师组各工种前2名的选手由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授予“全省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晋升为相应工种技师职业资格,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5.各工种理论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晋升为相应工种技师职业资格,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学生组(高等职业院校组、高等技工院校组和中等职业学校组)
1.获各工种各组别前6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各工种理论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晋升为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3.获得各工种各组别7-15名的选手,由组委会授予学生组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三)团体奖
团体奖分设职工组团体奖和院校组团体奖。团体名次按各队参赛选手名次得分高低排定。组委会为前6名的代表队颁发奖牌;为竞赛优秀组织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为成绩优异的企业和院校颁发技能竞赛优胜奖。
六、几点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有关单位、院校要做好选手的选拔和组队、参赛工作,鼓励更多的选手参与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技能水平。
(三) 全省竞赛拟于八月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市的选拔和报名工作应于七月底前完成。
联 系 人:华光、严信
联系电话:0551-2655976、2673947
网 址:安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 www.ahosta.gov.cn
附件:全省第三届数控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点击下载)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 公 室 安徽省总工会 安徽省机械工业协会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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