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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08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辽人[2008]57号)等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区、考场设置及管理
本次考核的考区、考场由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共同设置,具体为:
(一)考区设置
在全省14个市分别设立1个考区,沈阳考区的各项工作由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沈阳以外各考区的考务工作,委托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负责,各市中心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日程安排,做好本地区各项考务工作,并在7月15日前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本地区的省直单位及参考人员。
(二)考场设置
按照社会通用和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分布情况,在沈阳市设立7个通用职业(工种)考场,个别省垂直管理或行业部门的特有职业(工种),委托相应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沈阳考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安排》(附件1);沈阳以外地区的考场按照相对集中、方便服务的原则由各市中心确定。
二、考核报名
(一)经省人事厅、劳动保障厅资格条件复审合格,在技术等级晋升培训结束前,应考人员或其单位人事部门,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审核表》主动到指定的考核报名机构(考场)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10日,逾期没有报名者按弃权处理。
各市中心要在7月15日前将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省中心批准后实施。
(二)应考人员报名时,务必实事求是,以省人事厅核准后的职业(工种)、等级为依据,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资格和相关考核成绩。
(三)报名时需要携带本人近期三张二寸免冠照片和考核费用。本年度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按照辽价发[1998]15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收费标准简表》(附件2)。
(四)对于在2008年3月19日以前,已经取得由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和行业部门颁发的证书无效)的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可申请免考。申请办理免考的办法为:申请人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核机构陈述理由并留存以上证件,考核机构初审后填写《免考通知单》(附件3),由相应劳动保障部门复审确认后下发《免考通知单》。免考人员按照50%比例交纳鉴定费。
三、考核安排及准备
(一)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个环节,理论知识考试没有及格者,不参加实际操作考核,两个环节均合格视为考核合格。
(二)考核时间安排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2008年7月27日10:00—11:30
实际操作考核时间:2008年8月9日—9月7日
在考前3天,省中心将按照各考区试卷种类需求,将试卷清样发送到市中心,各市中心要按照本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现全省统一时间组织实施各项考核。沈阳考区试卷由省中心统一印制,7月27日8:00,在省中心分发试卷,各考场派专人领取。
应考人员考核报名后,要及时与各考核机构联系,确保在考前取得准考证和有关考核信息准确无误。
(三)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取填涂信息卡方式,应考人员需要准备2B铅笔和橡皮,并在考前做好有针对性的填涂训练;采取笔答方式的需要准备蓝黑圆珠笔或签字笔。
(四)实际操作考核的设备、材料等一般由考场准备,个别职业(工种)考核要求有自选内容的,考核材料自备,具体情况以考前通知为准。
四、成绩发布与证书核发
各市中心在组织评卷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考核成绩报送省中心,考核成绩按部门统计后,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发布,并将合格人员名单以文件形式发送到各省直部门。
职业资格证书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核发,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各市中心或考核机构(考场)领取。
五、考核监督
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中,省劳动保障厅、人事厅将组成质量督导组,分别到各考区(考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在省劳动保障厅设立监督电话,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对违规、违纪行为积极监督。监督电话为:(024)22955829、22955751
六、信息发布
为便于各单位及应考人员及时了解有关考核信息,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有关信息随时在工作网站上发布,网址为:www.ln.osta.org.cn
联 系 人:王新宇 陈雨
联系电话:(024)22955829/5089
七、有关要求
(一)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效性强,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公布联系电话和信息发布渠道,遇有问题要及时与省中心协商解决。
(三)在组织实施考核过程中,要确保试卷传送的安全、保密,同时要制定相关预案,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沈阳考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安排
附件2: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收费标准简表
附件3:免考通知单
附件4:省直驻外市培训单位及各市鉴定中心通讯录
(下载11.doc)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00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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