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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高技能人才可延长退休年龄
2008-08-26

  本报秦皇岛电(记者张辉)昨日,记者从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获悉,为帮助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目前秦皇岛市已向各企业转发通知,针对企业部分高技能人才的退休年龄,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延长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

  经省政府同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延长企业部分高技能人才退休年龄的通知。根据通知,可以延长企业退休年龄的高技能人才范围包括:长期在企业生产一线技能岗位工作,曾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燕赵技能大奖”、“燕赵金牌技师”等三个奖项之一的高级技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在承担重要技能攻关项目,或因掌握关键技能退休后无人接替,可能对企业生产带来重大影响,经单位和本人协商一致,可延长退休年龄。延长退休年龄男同志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同志一般不超过60周岁,确因工作需要,还可适当延长。

  高技能人才延长退休年龄,由单位按统筹隶属关系,报统筹地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企业高技能人员,企业和个人应继续按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载实际缴费年限并记录个人账户。

 
稿件来源: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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