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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期间,本网独家采访了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矫学柏厅长,请他介绍了山东省再就业工作的进展情况。
记者:请您从政策方面介绍一下山东在再就业方面取得的成绩。 矫学柏厅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山东省委、省政府把就
业再就业工作始终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根本宗旨。将就业再就业目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建立了再就业长效机制。近年来,山东积极贯彻中央有关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并结合山东的实际情况形成了以一个主文件,14个配套文件组成的政策体系。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山东在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方面的“三个突破”。 矫学柏厅长:在2002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以后,山东对本省的就业再就业情况做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在享受政策范围、降低政策门槛和简化操作程序方面实现了“三个突破”: 一是扩大了再就业政策享受范围。将政策的享受对象由国有企业扩大到县以上集体企业,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进行失业登记的各类城镇企业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和一户两代等再就业困难的人员。 二是降低了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优惠政策门槛。将原来对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需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调整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了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还规定企业享受按合同年限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并享受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同时将原来仅限于公益性岗位招用“4050”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政策,调整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到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招用“4050”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则给予两项补贴。 三是简化了优惠政策的执行程序。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原来的6个环节,简化为下岗失业人员或企业直接向担保机构提出申请,由担保机构与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审批的2个环节,大大缩短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的运作时间,为申请人提供了便利;今年上半年,山东全省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2.5万个;认定享受扶持政策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650多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42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713万元。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山东在网络化建设、控制失业、劳动力转移方面取得的成绩。 矫学柏厅长:山东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4%以内,2002年、2003年连续两年实现了就业增长大于失业增长。在全省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信息网络。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实施“再就业伙伴计划”、“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和“公益性岗位储备制度”。为了扩大就业面,山东省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转移农村劳动力86.5万人。到2003年底,山东全省
115万下岗职工已全部出中心,其中105万人实现再就业。 在前一段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山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结合实际,将现行的地方政策和成功的经验做法,提高到法规的水平,于今天颁布实施了《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并从5月1日起开始施行。通过法规的实施,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激发各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责任,就是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切实保障其就业权益。
记者:请您谈一下这次获得“全国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的感想和会议后山东在再就业方面的打算。 矫学柏厅长:这次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得“全国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的称号大大鼓舞了山东省劳动保障系统内工作人员的精神,回去以后山东将积极落实领导讲话的精神,认真学习和借鉴其他地区的有益经验,结合山东实际情况,争取在再就业工作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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