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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春风行动”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通知
2005-02-25

各市劳动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春风行动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28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城求职农民的就业服务,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我厅决定自1月底开始,集中2个月的时间开展以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
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把开展“春风行动”作为贯彻中央精神,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一件大事,作为2005年就业工作的新开端,切实抓紧抓好。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山东省“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实施,使各项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务求取得实效。

  三、定期调度,认真总结。为确保各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省里将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各市要按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春风行动”结束后,各市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8日前报我厅。

  请各市于1月30日前将实施“春风行动”的具体方案及联系人名单报我厅;2月5日前将各市评选出的“2005年度放心民办职介服务单位”机构名称、地址、电话报我厅。

  联 系 人:王波  赵建旭
  联系电话:0531—6011286  6905025
  传    真:0531—6922497
  邮    箱:sdjiuye@126.com

  附件:山东省“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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