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专题>>2005年两会专题>>历届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业问题论述
 
九届二次会议(1999年3月)
2005-03-01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纺织、煤炭、石油和石化、冶金等行业以及国防工业的调整和改组,取得新的进展。国务院向部分国有重点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的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普遍加强,大多数下岗职工进入了再就业服务中心,
并且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全年共有600多万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基本停止了新的亏损。金融体制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等工作迈出重要步伐。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顺利,实现了预定目标。国务院组成部门从40个减少到29个,部门内设机构精简1/4,移交给企业、社会中介机构和地方的职能200多项,人员编制总数减少一半,机关建设和工作作风出现了新的气象。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决策得到落实。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和改革取得新成绩,裁军50万人的工作进展顺利。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正在实施。大多数城市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项改革的推进,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前进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市场需求不旺,启动难度较大;多年重复建设造成大多数工业行业生产能力过剩,经济结构矛盾更加突出,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高;部分国有企业经营困难加剧,多年积累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财经纪律松弛,经济秩序比较混乱;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屡禁不止,一些地方农民和企业不堪重负;部分群众生活仍然比较困难,社会就业压力较大,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相当突出;某些消极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有些地方的社会治安状况不好。我们对这些问题十分重视,正在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继续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这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抓好这项工作,关键是要落实资金。坚持实行企业、社会、财政各负担三分之一的办法。企业、社会筹集不足的部分,财政要给予保证。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负担。今年各地财政一定要调整预算支出结构,优先、足额安排这项资金,财政确有困难的省、自治区,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以一定支持。特别要加强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拓宽就业门路,引导职工转变择业观念,争取尽可能多的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后,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三年以后还没有再就业的下岗职工,也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转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两年后仍未就业的,转到民政部门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这“三条保障线”,是目前条件下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城乡集体经济,不断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稿件来源: 劳动保障部政府网站
 
·相关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mailto:lmxz@mail.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