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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我厅决定继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以后,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和春节后一段时间,继续在全省开展以上两项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组织
各市要将开展两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即将出台的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重要措施,作为2006年就业工作开局的大事,加强领导,统一组织,精心安排,抓紧抓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系统内各有关部门的协调组织,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配合。
二、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各市要按照我厅提出的方案(附件),把开展两项活动与各自年度工作目标和当前具体工作相结合,制定工作计划,抓紧部署实施。重点围绕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实际需要,创新工作手段和工作措施,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保证两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筹划,确保资金落实
各市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对两项活动涉及的各项资金做出计划安排。重点落实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所涉及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以及春风行动所涉及的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开展免费职业介绍的补贴资金,确证资金的及时到位。
四、加强督查,提高工作实效
各市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所辖县(市、区)两项活动开展的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劳动保障部将组织对全国各主要城市的暗访,我厅也将组织对各市的抽查,并建立相应的情况通报制度。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市要广泛宣传国务院《通知》精神和省政府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两项活动的具体内容。将政策措施和就业服务送到就业困难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手中。营造全社会关心失业人员再就业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请各市按照我厅方案的要求,将有关材料及时报我厅就业和失业保险处(省就业局)。
联系人和电话:
陈小义 0571-85108830(含传真)
电子邮箱:cxy@zjlss.gov.cn
附件:1.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2.“春风行动2006”工作方案
附件1: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一、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
二、重点援助对象
(一)尚未就业和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
(二)本地确定的其他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目标
(一)向每位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政策宣传手册。
(二)帮每位已就业的“4050”人员落实相关社保补贴。
(三)为每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一套针对性的援助服务。
四、时间安排
2006年元旦前后至春节。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五、工作内容
(一)送政策。将省政府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本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印制成册,向每位援助对象免费发放。针对尚未就业的“4050”人员,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的不同情况,仔细宣讲政策内容和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位援助对象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二)送服务。为每位重点援助对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针对其在求职就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和其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的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和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手段,开展针对性服务。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跟踪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帮助每位援助对象解决就业困难。
(三)送岗位。开发并掌握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通过组织援助对象参加招聘活动,或个别介绍、送岗位到家等各种有效形式,使有就业愿望的援助对象了解岗位信息,帮助其中的一部分人在援助月期间落实再就业岗位。
(四)送补贴。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照新的政策逐一落实。组织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申报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帮助其落实社保补贴。落实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岗位补贴,并结合工作业绩考核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六、工作要求
(一)摸清重点对象,制定援助计划。要通过家访等多种方式,摸清辖区内“4050”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实际困难。掌握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方面的具体情况。确定重点援助对象,制定针对性的援助计划。
(二)依托街道社区,做到服务到人。要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每位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服务,并记录服务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效果。要把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帮助一批援助对象解决就业困难。
(三)落实资金安排,保证政策兑现。要按照省政府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要求,保证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所涉及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的及时到位,并根据援助计划要求落实相关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政策宣传,鼓励企业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省政府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特别要加强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的宣传。使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并积极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五)搞好相关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市要于2005年12月25日前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计划和摸底情况(附表1)报我厅,于2006年2月20日前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情况总结和统计表(附表2)报我厅。
附件2: “春风行动2006”工作方案
一、主题
“进城求职,帮您解难”。
二、重点服务对象
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三、工作目标
使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得到以下服务:
1.外出务工前,在县和乡镇得到免费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
2.进城求职时,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得到免费职业介绍,在推荐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得到诚信服务。
四、时间安排
2006年春节后。
五、工作内容
(一)发放一批“春风卡”。印制并免费发放一批方便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的宣传资料(简称“春风卡”)。根据输出输入等不同情况,重点介绍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联系方式、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名单、求职就业指南、维权注意事项、投诉举报方式、城市生活安全须知和劳动力需求情况等内容。
(二)开放一批免费服务项目。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开放,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供求见面的招聘场所。县和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
(三)推荐一批民办职介机构。对服务比较规范、求职者比较满意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授予“放心”民办职介等称号和标牌。通过广泛宣传,引导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合法的职业中介机构求职。
(四)提供一批进城就业岗位。鼓励和组织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提供一批适合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岗位。在春节后农村劳动者集中进城求职期间,举办各种招聘活动,帮助其实现就业。劳动力输出地要主动联系,在春节前掌握一批岗位信息,春节后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六、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各市要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活动期间切实得到优良服务为目标,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将“春风行动”落到实处。
(二)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效果。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使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场所、服务信息等安排取得实效。
(三)加强指导管理,倡导诚信服务。各市要在春节前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倡导诚信服务理念,树立诚信服务典型。春节期间,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免费服务。各市要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建立有利于扩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服务的经费补贴机制,制定经费补贴方案。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确保各项免费服务的顺利开展。
(五)广泛宣传政策,加强信息引导。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宣传春风行动的具体内容,以及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对非法职业中介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曝光。
(六)搞好相关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市要于2006年1月10日前将春风行动工作计划和授予“放心”民办职介等称号的机构名单、地址、联系方式报我厅,于2006年3月31日前将春风行动实施情况总结和相关统计表(附表)报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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