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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等30位代表联名呼吁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
2007-03-12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潘圆 刘声)记者今日获悉,王利明等30位代表已经提交了有关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的议案。

  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必须加强管理。但现在对社保基金缺乏监管,由此产生了许多问题。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挪用现象仍非常严重。”

  随着社会保险范围的扩大,近年来社会保险基金正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递增。据统计,2005年,中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已达18435亿元人民币,是2000年的3倍,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10%。

  “如此规模的社保基金,如果缺乏有效监管,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难免会造成违规事件的发生。迅速膨胀的社会保险基金在监管运营方面正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

  王利明代表指出,目前亟须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通过立法保障公众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知情权和监管权。明确界定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领域,哪些领域可以投资,哪些领域不能投资。“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必须透明化。”他强调。

  王利明代表认为,目前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的条件已经具备,只有尽快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并与社会保险法等其他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形成完整的基金监管体系,才能对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支付、运营等行为作出规范化的监督与管理,才能有效保证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杜绝非法挪用等恶劣事件发生,从而使社会保险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稿件来源: 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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